2019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4)
2019-05-05 10:30:19高考網整理
六、評卷及成績發放
21.我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評卷工作在市教委統一領導下,成立重慶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評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評卷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評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具體組織,指定高校承辦,采取集中封閉網上評卷方式進行。市教育考試院和承辦高校要采取切實措施,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承辦高校要按教育部相關要求承擔評卷工作任務。
22.考生成績只能提供給考生本人和考生報考的高等學校?忌赏ㄟ^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cqksy.cn/)和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查詢成績。任何單位都不得擅自公布和對外提供考生成績。
23.考生對成績有疑義的可申請成績復核,市教育考試院應制訂考生成績復核辦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
七、招生計劃及章程
24.經教育部批準(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稍谖沂姓猩鶕逃繀R總公布的年度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和備案的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內,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管理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規定以及招生章程確定的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編制、調整、執行本校的在渝招生計劃。來源計劃中相關說明須與招生章程保持一致。有關招生計劃信息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及時、規范、準確、統一地向社會公布。
藝術類、體育類招生分層次不分文理編制來源計劃。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的本科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高?刹痪幹品质》謱I來源計劃,其余高校的藝術類本科、?茖I均須編制來源計劃。
參加我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高校還要按規定編制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并納入高校2019年招生總計劃。
25.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表述務必規范、準確,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須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有關高校制訂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須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
26.各高校須于4月30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教育行政部門、其他有關部門須于5月10日前完成對所屬高校招生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招生章程中有關主要內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報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向社會及考生公布高校招生章程的網址。
八、志愿填報
27.考生志愿采取網上填報方式,安排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試統一公布。
28.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加強對考生的職業規劃設計及教育規劃設計能力培養和志愿填報指導,引導考生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市公布的招生規定、招生計劃,參考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分段表(含適用全國高校的加分),根據自己的成績、位次和意愿,按要求科學合理地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嚴禁違背考生個人意愿,代替考生填報志愿、要挾考生或誘導考生填報志愿等侵犯考生權益的行為。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前各級考試機構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有關高校。
29.全國統考志愿設置:
(1)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國家貧困定向(國家專項)本科批、市屬本科一批農村學生專項(地方專項)批、?铺崆芭,均設2個順序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婆O6個平行志愿。
(2)預科設本科一批預科、本科二批預科兩個批次,各批次設2個院校順序志愿。
(3)特殊類招生單獨設置志愿。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均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2個批次;高水平運動隊設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3個批次;各批次均設1個院校志愿。
(4)藝術類、體育類招生按本辦法第39、40條規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