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學院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2)
2019-04-22 13:29:59網絡整理
第三章招生范圍與類型
第十一條招生范圍:已參加重慶市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重慶市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二條招生類型:針對中職畢業生設置“中職類”。面向對應類別的中職畢業生和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的中職階段畢業生招生,培養全日制本科層次人才。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三條我校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對外發布的信息為準。
備注:
1.各專業詳細專業介紹請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http://www.sanxiau.edu.cn/zsb/ )。
2.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年,各項收費標準以重慶市物價局批準的為準。
3.對口高職考生只能報考對應類別的專業;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培養改革試點項目考生只能報考對接高校的對接專業。
第五章報名與考試安排
第十四條考試報名: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區縣考試機構具體實施,與重慶市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同時進行。
第十五條考試組織: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區縣考試機構、考點院校共同實施。
第十六條考試辦法: 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具體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9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發〔2018〕14號)有關規定實施。
第十七條考生體檢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規定。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錄取程序及志愿排序規則
(一)錄取程序
轉段考試合格的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培養改革試點項目考生只能錄取到對接本科院校的對接專業。
應用型本科對口招生采用“一檔多投”的錄取模式,共分三個步驟。
第一步:投檔。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劃定的各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所有線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檔。
第二步:閱檔。高校接到投放給本校的考生檔案后,根據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標準,包括專業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等,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志愿進行退檔,并將結果上傳到市教育考試院。
第三步:錄取。市教育考試院對高校上傳的結果審核無誤后,批準高校退檔考生志愿。然后對所有未退檔考生志愿,以專業為單位對所有填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進行排序,由系統自動撮合確認錄取結果。撮合過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專業計劃數內的,自動確定考生最小志愿號的志愿為錄取志愿,大于錄取志愿號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遞補。反復以上撮合過程,確定最終錄取結果,一個考生只能錄取到一個志愿。
(二)對口高職志愿排序規則
中職類招收應用型本科,按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比較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條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慶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后不再參加重慶市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來校就讀期間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對口高職本科按專業類別錄取,進校就讀后不得轉出專業就讀。錄取新生于2019年9月到校報到入學。
第二十條學歷證書: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三峽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三峽學院本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學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嚴格以物價局審批為準, 并隨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有關省(市、自治區)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區就讀學生,其學費按重慶市物價局審核的新校區標準執行(即美術類專業上浮15%;其余專業上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