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2)
2019-04-19 16:41:19網絡整理
第三章 報考要求
第十二條報名條件:符合2019年高考報名條件的本省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具有高中學歷的復轉軍人等。
第四章 考試內容
第十三條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指導與監督下,考試內容參照《2019年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單獨招生數學考試大綱》和《2019年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語文考試大綱》范圍,考試成績內容包括三部分,一是采取筆試、二是綜合素質測試(面試) ,三是體育特長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普通考生考試總成績為400分。
筆試為語文、數學,每科滿分為150分,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每人限時5分鐘。(3)三是體育特長、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滿分300分折合為30%,即滿分是90分,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滿分100分,體育特長考試300分折合為70%,即滿分210分計入總成績。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劃線原則: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劃定錄取控制線。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以單考總分為基準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間無級差。如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基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筆試(數學、語文)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考生待遇:凡被學院擬錄取的考生,經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審核通過并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后辦理錄取手續, 與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錄取后不需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9年全國統一考試。
第十七條紀檢監察: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控,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個人,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以及學院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招生辦備案。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十八條學院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考(測)試費等。
第十九條健康要求
嚴格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條學院地址及聯系電話:
地址: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660號
郵編:150025
招生咨詢電話:0451-88127996 、88127993、88127997、88127995
紀檢申訴電話:0451-88127107
招生傳真電話:0451-88127837
學院查詢網址:http://www.nkzy.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將根據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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