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大學2019年杏林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18 16:05:50北京中醫藥大學
注意事項:
1.無需郵寄紙質材料,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報名系統內凡涉及到需上傳證明材料電子版的,請盡量使用掃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請務必保證上傳的照片內容清晰可讀。
2.若考生親屬(三代以內直系)中有從事中醫藥和鄉村醫療等醫藥衛生行業工作者,請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和親屬職稱或工作證明。
3.考生自行決定是否由專家、所在中學推薦。若無推薦,可跳過。如有推薦,請按照報名系統內操作要求完成推薦流程。
4.報名系統內高中階段成績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實填寫,并由所在中學審核確認。如某項無成績或排名,請填寫“無”或者“0”。
5.個人陳述須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經發現剽竊或他人代寫,我校將直接取消考生申請資格。
6.考生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
四、選拔程序
我校將組織學科專家組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經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考生資格,給予相應優惠。有關資格認定名單、專業及優惠政策將于5月底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由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及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認定資格生效。
五、錄取辦法
1.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志愿。考生報考專業須按我校認定的專業填報,不能重復填報,不建議填報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
2.非浙江省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計劃認定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進行專業錄取;若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且在我校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至認定的杏林計劃專業。
(三)浙江省考生
1.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2.已被我校杏林計劃認定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40分時,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進行專業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20分至40分時,我校予以錄取至認定的杏林計劃招生專業。
注:
1.以上分數以高考滿分750分為基準,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計算。
2.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
六、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杏林計劃招生工作。
2.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接受社會舉報投訴(010-64286231/64287504)。
3.復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4.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推薦中學和專家對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所在中學對出具的證明材料負責。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5.初審合格名單、資格認定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6.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杏林計劃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咨詢電話:010-64286231(兼傳真)。
招生網址:http://bkzs.bucm.edu.cn。
電子郵箱:zs@bucm.edu.cn。
微信公眾號:通訊錄-公眾號-“+”-搜索“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辦”或“EO-BUCM”。
請有意報考的考生認真閱讀本招生簡章,簡章內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網、微信公眾號和陽光高考平臺發布為準。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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