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做好2019年6月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2019-04-18 10:27:36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縣(市、區)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學考選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116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9年6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二)報考對象: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
在校生高一第一學期不得參加學考,高一第二學期參加學考的科目不多于3門,高三第一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各科目學考。每科一次機會,不合格者可繼續報考。
(三)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5月2日-7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按時間要求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并選擇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
2.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5月9日-11日。
已按規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采集指紋和信息復核、確認等手續。逾期(時)將不予辦理,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未確認網報信息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殘疾考生在學考報名時申請提供考試便利的認定標準按《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 知》(教學〔2017〕4號)執行。
二、考試時間
三、報考費用
學考科目收費按高中學考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科次20元(浙價費〔2013〕118號)。
各地要高度重視,通過中學、當地主要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考試報名政策,將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周知考生,并切實加強高考綜合改革政策的宣傳,確保考生知曉相關政策;要嚴格按規定組織學考報名各項工作,加強對考生信息和報名條件的核查,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要周密部署,結合考生報名情況提早謀劃好考點安排;要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為考生提供服務,確保報名工作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