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2)
2019-04-17 21:18:06網絡整理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第一次填報志愿: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須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我校招生章程填報志愿。
第二次填報志愿: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我校報考資格未被錄取的考生須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我校招生章程重新填報志愿。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報考我校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持“高校招生報名確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我校行政樓大廳進行考試資格審核、體檢、領取準考證。符合加分條件考生需同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我校進行審核確認。
(二)符合免試條件考生須于2019年3月14日持“高校招生報名確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到我校行政樓大廳進行體檢及免試資格審核確認。
(三)中職生到校現場確認時還需提供畢業證書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須注明就讀專業),在中職學校就讀專業必須為醫學或醫學相關專業。
(四)通過考試資格審核的中職生于2019年3月16日到我校參加全省分類考試招生文化綜合考試及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五)通過考試資格審核的高中生于2019年3月17日到我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六)考試內容:
1、中職生需參加分類考試招生文化綜合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內容按《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要求執行。
2、中職生職業技能測試為專業技能、職業興趣、職業潛能、個人特長、表達能力、思考能力等綜合素質。
3、高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范圍為職業興趣、職業潛能、個人特長、表達能力、思考能力等綜合素質。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原則
(一)嚴格遵守教育部和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堅持“陽光招生”,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按照“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
(二)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評價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本校各專業分類招生考試成績互認,在專業志愿優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績+職業技能成績”綜合測評成績擇優錄取。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報省招生考試院批準后可以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三)在校期間榮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教育廳牽頭舉辦的省級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以免試報讀我校對口或相近專業。
(四)退役軍人報考我校分類考試招生,綜合測評成績加3分,相同分數優先錄取。
(五)榮獲教育廳牽頭舉辦的省級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職生,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六)獲得報考專業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七)錄取成績計算
1、應往屆高中畢業生:綜合測評成績(總分250分)=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1門課程平均分)+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應往屆中職畢業生:綜合測評成績(總分200分)=文化綜合考試成績(3門課程平均分)+職業技能成績(100分)。職業技能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各類加分項目成績不累加。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入學。對貧困學生執行國家助學金、教育精準扶貧、勤工儉學、社會資助、困難補助以及學費緩、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開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各級各類評優評先表彰獎勵優秀學生。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黔南民族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官址:http://www.qnmc.cn
通訊地址:貴州省都勻經濟開發區勻東鎮杉木湖大道東段
郵政編碼:558000 聯系電話:0854-8282507 8308661
傳真號碼:0854-8282507 聯系人:羅老師 馮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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