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城建職業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19年上海城建職業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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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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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奉賢校區地址:南亭公路2080號;楊浦校區地址:軍工路2360號。 建筑與環境藝術學院、機電工程與信息學院、公共管理與服務學院、健康與社會關懷學院、經濟貿易學院就讀校區為奉賢校區;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建筑經濟與管理學院、國際交流學院就讀校區為楊浦校區;具體就讀校區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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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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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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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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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城建職業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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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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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19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1000名,具體專業和計劃為見附件1 無男女比例限制;“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專業色盲、色弱不宜;“護理”專業色盲、色弱、口吃不宜;“醫學檢驗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專業色盲、色弱、弱視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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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其中“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日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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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2號)關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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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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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測試安排 |
2019年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試點院校測試統一開始 2019年3月24日考試科目:職業適應性測試、素質技能測試、統一入學測試、素描 (所有科目具體測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019年3月19日:“免筆試,面試入學”考生面試、“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面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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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 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或校測)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說明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折算辦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滿分7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包含文化、常識、專業等三方面內容,滿分300分;總分1000分。 (1)非藝術類專業 ① 考試科目:“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為非藝術類考生必考科目)。 ②“非藝術類專業”合成總分 = 7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 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2)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7門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需達到650分(含)以上方可報考) ① “專業面試”(滿分100分),“專業面試”為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考生必考科目。 ②“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合成總分 =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專業面試成績 ③說明:第一專業志愿報考“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的考生,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面試”;其“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滿分100分)由專家組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由教委提供數據)進行評審得出,“專業面試”成績達到學校劃定的“面試資格線60分(含)”后方可參加該專業錄取。 (3)藝術類專業 ① 考試科目:“素描”(滿分300分,“素描”為藝術類考生必考科目)。 ② “藝術類專業”合成總分 = 7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素描成績 2.錄取規則 (1)非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根據學校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按招生計劃數1:1.2劃定,末位同分全進)”,線上考生以“專業志愿優先”辦法,按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模塊一文化基礎成績、模塊二職業與心智成績、模塊三通識基礎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優先錄取成績(或評價)高者,此規則同樣適用于第二專業志愿錄取。 (2)“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錄取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按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優先錄取成績高者。“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只招收具有我校“專業面試”成績的考生。該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可換專業。 (3)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考生素描成績須達到資格線180分(含),然后根據學校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按招生計劃數1:1.2劃定,末位同分全進),線上考生以“專業志愿優先”辦法,按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素描”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優先錄取成績(或評價)高者,此規則同樣適用于第二專業志愿錄取。 (4)“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錄取名單3月22日前由學校官網公布。若未被該專業錄取,則考生可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將其第二專業志愿視為第一專業志愿,按非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5)各類分數線均由學校官網公布。 (6)非藝術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可相互調劑。 (7)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非藝術類專業根據專業志愿順序,按七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模塊一文化基礎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模塊二職業與心智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模塊三通識基礎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優先錄取成績(或評價)高者。藝術類專業只招收具有我校“素描”成績的考生。 (二). 對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或校考)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說明 文化素質測試試行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滿分150分;“素質技能測試”,滿分100分;總分250分。 (1)非藝術類專業 ① 考試科目:“素質技能測試”(為非藝術類考生必考科目)。 ②“非藝術類專業”合成總分 = 3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 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2)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3門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須達到145分(含)以上方可報考) ① 考試科目:“專業面試”(滿分100分),“專業面試”為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考生必考科目。 ②“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合成總分 =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專業面試成績 ③說明:第一專業志愿報考“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的考生,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面試”;其“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滿分100分)由專家組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由教委提供數據)進行評審得出,“專業面試”成績達到學校劃定的“面試資格線60分(含)”后方可參加該專業錄取。 (3)藝術類專業 ① 考試科目:“素描”(滿分100分,“素描”為藝術類考生必考科目)。 ② “藝術類專業”合成總分 =3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素描成績 2.錄取規則 (1)非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根據學校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按招生計劃數1:1.2劃定,末位同分全進)”,線上考生以“專業志愿優先”辦法,按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素質技能測試”成績、“英語等第”、“數學等第”、“語文等第”、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優先錄取成績(或等第或評價)高者,此規則同樣適用于第二專業志愿錄取。 (2)“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錄取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按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專業面試”成績, 優先錄取成績高者。“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只招收具有我校“專業面試”成績的考生。該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可換專業。 (3)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考生素描成績須達到資格線60分(含), 然后根據學校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按招生計劃數1:1.2劃定,末位同分全進),線上考生以“專業志愿優先”辦法,按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素描”成績、“英語”等第、“數學”等第、“語文”等第、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優先錄取成績(或等第或評價)高者,此規則同樣適用于第二專業志愿錄取。 (4)“老年服務與管理(綜評試點班)”專業錄取名單3月22日前由學校官網公布。若未被該專業錄取,則考生可參加“素質技能測試”,將其第二專業志愿視為第一專業志愿,按非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5)各類分數線均由學校官網公布。 (6)非藝術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可相互調劑。 (7)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根據專業志愿順序,按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 “英語”等第、“數學”等第、“語文”等第、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優先錄取成績(或等第或評價)高者。藝術類專業只招收具有我校素描成績的考生。 (三). 對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高中生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三校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 (素質技能測試或校考)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說明 “統一入學測試”滿分150分,為所有考生必考科目。 (1)非藝術類專業 ①考試科目:“素質技能測試”(滿分100分,為非藝術類考生必考科目) ② “非藝術類專業”合成總分 =統一入學測試成績 + 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2. 錄取規則 (1)非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根據學校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 (按招生計劃數1:1.2劃定,末位同分全進),線上考生以“專業志愿優先”辦法,按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依次比較“統一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優先錄取成績(或評價)高者,此規則同樣適用于第二專業志愿錄取。 (2)各類分數線均由學校官網公布。 (3)非藝術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可相互調劑。 (4)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根據專業志愿順序,按統一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試錄取辦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制定的文件(另發)規定執行。 (五).“免筆試,面試入學”情況說明 1.以第一院校志愿報考,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獲得“免筆試,面試入學”資格: 項目名稱適合專業頒證機構1.世界技能大賽上海選拔賽優勝獎(含)以上獲得者專業對口人保局及相關單位2.高中(或“三校”)階段獲得上海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 或者兩次獲得區(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專業不限上海市教委、團市委、區教育局、團區委、各委局、控股(集團)公司3.高中(或“三校”)階段獲得上海市一等獎學金上海市教委4.“三校生”學業水平等級考2A1B(含)以上者上海市考試院5.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常規賽項三等獎(含)以上獲得者(團體或個人)專業對口(比賽項目與報考專業關聯性詳見我校官網)國家教育部6.上海市“星光計劃”中職組項目三等獎(含)以上獲得者上海市教委等7.高中階段男子籃球、足球聯賽前八名(含)獲得者 或者 中職階段男子籃球、足球聯賽前六名(含)獲得者專業不限上海市體育局、各區體育局或相關單位8.高中(或“三校”)階段獲得省市級龍獅賽事前三名或國家級龍獅賽事前六名;國家舞龍舞獅C級教練員(含)以上等級稱號者9.高中(或“三校”)階段獲得省市級以上舞蹈大賽三等獎(含)以上者 或 中國舞十級證書獲得者相關單位10. “挑戰杯-彩虹人生”全國職業學校創新創效創業大賽三等獎(含)以上者、 “挑戰杯-彩虹人生”上海市職業學校創新創效創業大賽(中職組)一等獎。團中央、團市委2.獲得面試資格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須自行帶好美術工具,面試環節包含“現場美術測試”。 “現場美術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參加錄取。 3.獲得第7、8、9項面試資格的考生,面試環節包含“現場技能測試”。 “現場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參加錄取。 4.獲得第7、8項面試資格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賽事秩序冊、成績冊和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國家舞龍舞獅教練員須提交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根據“專業志愿優先”辦法,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通過“免筆試,面試入學”的錄取人數不超過各類別專業計劃數的50%,經面試未被錄取者,可參加筆試,不影響考生通過筆試成績錄取。 6.“免筆試,面試入學”錄取名單3月22日前由學校官網公布。 7.本次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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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建設工程管理類(建設工程管理專業BIM方向,中加合作)、林業類(園林技術專業,中美合作)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滬教委財(2005)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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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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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考試費 |
報名費14元/人; 考試費:藝術類專業校測科目為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滬價行[2000]第117號,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200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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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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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57460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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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ucc.edu.cn 招生處(辦)官網: www.succ.edu.cn 咨詢電話:021-56605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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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1.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 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請于2019年3月11、12日9:00~14:00,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等)、符合“免筆試,面試入學”的考生另須攜帶各類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至學校(楊浦校區:軍工路 2360號)辦理現場確認工作、領取準考證。 3.學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為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進行新生入學教育。 4.2019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學后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違規者取消入學資格。 5.本章程由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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