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錄取資格線之上的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如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所屬的文化基礎模塊、職業與心智模塊、專業通識基礎模塊的成績),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2.對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B類考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并按以下規則錄。
。1)考生必須按相應類別參加相應科目的考試,缺考者不予錄取。考生因考試違紀或作弊被取消成績的不予錄取。
。2)按招生計劃1:1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
。3)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4)職業技能測試分為報考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參加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和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參加?,滿分100分。
。5)非藝術類專業:
錄取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錄取資格線之上的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如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所屬的數學、語文、英語的成績,未參加等級考試的,成績計為零分),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6)藝術類專業:
錄取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汲煽儯ㄋ孛瑁剩
錄取資格線之上的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如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素描、色彩的成績),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3. 對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高中生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C、D類考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并按以下規則錄。
。1)考生必須按相應類別參加相應科目的考試,缺考者不予錄取?忌蚩荚囘`紀或作弊被取消成績的不予錄取。
(2)按招生計劃1:1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
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錄取資格線之上的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如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入學測試的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成績),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4.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試錄取辦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軍人局制定的文件(另發)規定執行。
(二)非第一院校志愿報考的考生錄取規則:
如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錄取后有計劃缺額,則錄取后續志愿報考的考生。錄取規則為:
考生必須按相應類別參加相應科目的考試,缺考者不予錄取?忌蚩荚囘`紀或作弊被取消成績的不予錄取。
A類考生:錄取資格線之上的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如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所屬的文化基礎模塊、職業與心智模塊、專業通識基礎模塊的成績),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B類考生(藝術類專業和非藝術類專業相同):錄取資格線之上的考生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如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所屬的數學、語文、英語的成績,未參加等級考試的,成績計為零分),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C、D類考生:錄取資格線之上的考生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十、錄取結果的公示與備案
。ㄒ唬╀浫∶麊瓮ㄟ^學校網站向社會公示。
。ǘ╀浫∶麊螆笊虾J薪逃瘑T會備案。
十一、報到和新生管理
。ㄒ唬╀浫〉膶W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內到我校辦理報到、繳費手續,未經申請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ǘ┬律鷪蟮胶,我校將組織新生進行職業通識教育。職業通識教育期間的書籍費、資料費、住宿費由學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育費用。職業通識教育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ㄈ└鶕涛募瘢浫〉男律y一于2019年秋季入學。
十二、收費標準
(一)學費:一般高職專業 7500元/學年 (滬價行[2000]120號)
藝術類專業 10000元/學年 (滬價行[2000]120號)
中德合作專業 12000元/學年 (滬價費[2004]38號)
。ǘ┳∷拶M:1200元/學年 (滬教委財[2012]118號)
。ㄈ﹫竺、考試費:報名費14元/人;非藝術類專業考試費26元/科;藝術類專業考試費50元/科(滬價費[2006]5號、滬財預聯[2006]1號)
十三、頒發證書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十四、貧困生資助體系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學校助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編輯推薦:
京ICP備10033062號-2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備案編號:110108195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56762110 舉報郵箱:wzjubao@tal.com
高考網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2 www.scgzkg.net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