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商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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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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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交通路院區地址為上海市普陀區交通路1933號 共和新路院區地址為上海市靜安區共和新路1458號 會計專業錄取新生在共和新路院區就讀、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錄取新生在交通路院區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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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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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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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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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商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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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監察室負責學校招生的監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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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19年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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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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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 |
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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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高中生 |
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 |
退役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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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連鎖企業財會審) |
/ |
13 |
3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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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與國際貨運 |
5 |
4 |
/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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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5 |
17 |
3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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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男女比例限制。 2.退役士兵招生計劃,考試單獨組織、錄取標準單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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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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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2號)關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其中: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以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考試成績為準) 2.應、歷屆三校生報考我校還須符合以下專業對口要求: 序號考生在讀中職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即可)對應報考專科招生專業01120100會計 120200會計電算化會計(連鎖企業財會審)02121200國際商務 121200國際商務(中澳合作商務管理) 121300商務英語 報關與國際貨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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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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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測試安排 |
(一) 筆試 1. 考試時間 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起,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 2. 考試科目 生源類型考試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素質技能測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高中生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退役士兵入學測試3. 考試內容 (1)“職業適應性測試”包含文化基礎(150分)、職業與心智(90分)、專業通識基礎(60分),滿分300分,考試時間為100分鐘。 (2)“素質技能測試”包括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6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00分,考試時間60分鐘。 (3)“入學測試”包含藝術人文、數學基礎、生活英語、科學常識4個方面內容,滿分15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4.成績復核 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向學校提出成績復核申請,具體以成績公布公告為準。 (二)免筆試面試(專項測試) 1.報名資格 符合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2號)文件報名條件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免筆試(免本章章程第十一條第(一)項中考試科目): (1)入選與報考專業對應的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隊,全國職業技能大賽會計項目個人一、二、三等獎,上海市“星光計劃”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會計項目個人一等獎,市級職教集團技能比賽會計項目個人特等、一等獎中任意一項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會計(連鎖企業財會審)專業; (2)入選與報考專業對應的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隊,全國職業技能大賽國際商務或商務英語項目個人一、二、三等獎,上海市“星光計劃”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國際商務或商務英語項目個人一等獎,市級職教集團技能比賽國際商務或商務英語項目個人特等、一等獎中任意一項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 (3)羽毛球項目的、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的、獲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或近3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六名的考生(須持上海市體育局證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三校生考生還須符合本章程第九條中專業對口報考要求); (4)羽毛球項目的、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的,獲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或近3年內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的考生(須持上海市體育局證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三校生考生還須符合本章程第九條中專業對口報考要求)。 2.資格審核 3月5日9:00—10:30,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到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中山西路2271號)辦理資格審核手續(交驗身份證原件、報考證明、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過時不予受理。 3.面試(專項測試) 3月5日13:00起,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參加面試(專項測試)。 3月6日,學校招生網公示面試(專項測試)合格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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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 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合格(以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考試成績為準); 2. 每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即可折合成100分,總分700分。 3. 學校加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為300分。學校按照加試科目滿分的40%劃定單科最低分數線。 4. 錄取總分計算公式:錄取總分=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分之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5. 錄取規則: 對達到職業適應性測試單科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公布計劃數減去免筆試面試錄取人數的差額數、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同分處理原則:依次按職業適應性測試中文化基礎模塊成績、職業與心智模塊成績、專業通識基礎模塊成績、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順序擇優錄取。 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仍須符合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合格的要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同分處理原則:依次按職業適應性測試中文化基礎模塊成績、職業與心智模塊成績、專業通識基礎模塊成績、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順序擇優錄取。 (二) 對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應、歷屆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 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2. 學校加試職業技能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學校按照加試科目滿分的40%劃定單科最低分數線。 3. 錄取總分計算公式:錄取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4. 錄取原則: 對達到素質技能測試單科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公布計劃數減去免筆試面試錄取人數的差額數、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同分處理原則:依次按考生中等職業教育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等級性考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信息科技模塊、團隊管理模塊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仍須符合專業對口要求,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中等職業教育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等級性考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信息科技模塊、團隊管理模塊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三)對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高中生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三校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入學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素質技能測試)。入學測試滿分150分、素質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學校按照加試科目滿分的40%劃定單科最低分數線。 2.錄取總分計算公式: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3.錄取規則 (1)對達到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單科最低分數線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按照公布的計劃數減去免筆試面試錄取人數的差額數、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同分處理原則:依次按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順序擇優錄取。 (2)對達到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單科最低分數線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按照公布的計劃數減去免筆試面試錄取人數的差額數、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同分處理原則:依次按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中等職業教育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等級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時,中職生仍須符合專業對口要求,按考生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對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試錄取辦法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試錄取辦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制定的文件(另發)規定執行 (五)免筆試參加面試(專項測試)的錄取辦法 符合本章程第十一條第(二)條免筆試面試(專項測試)報名資格、經我校面試(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須按規定在網上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面試(專項測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即可錄取。面試(專項測試)錄取比例最高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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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7500元/每學年 [滬價行(2000)1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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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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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考試費標準 |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26元/科[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200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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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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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專科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監察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67105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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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bs.edu.cn 招生處(辦)官網:zsw.sbs.edu.cn 咨詢電話:021-54252879、 6428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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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網上填報志愿 所有考生(退役士兵除外)均通過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edu.cn)志愿填報系統進行網上志愿填報。網上志愿填報時間:3月6日10:00至3月7日16:00。 (二) 現場確認 網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須于3月11日8:30—15:30,攜帶本人身份證、報考證明(應屆三校生須提供就讀中職校開具的注明就讀專業的學校證明、歷屆三校生和歷屆高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等,來我校(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三)其他說明 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規定的其他考試;未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文件規定的其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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