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4-16 16:05:53網絡整理
1、普通高中畢業生:
①取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總分300分,A按95分計、B按85分計、C按70分計。
②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300分,包括興趣、能力、人文、心理素質和職業傾向等五個方面。
2、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
①文化素質:取學生畢業成績進行折算,總分300分(一般取6科)。
②職業技能測試:由各專業系根據專業特點分別組織,總分300分。
3、具有實踐經歷人員的畢業生:
由各專業系組織面試,由各企業進行實踐操作評定,總分600分,面試300分,實踐操作評定300分。
4、不能提供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或結業成績的學生統一按及格分180分計算。
(二)職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
所有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考試或面試)時間為:2019年3月30日,地點: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測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三)錄取成績確定
1、總成績滿分為600分,其中,文化素質占總成績的40%,職業適應性成績或職業技能成績占總成績的60%。
2、有關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四)公布成績:
1、2019年4月16日前上公布成績(校園網主頁)。
2、2019年4月20日前公布錄取結果。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原畢業學校負責,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體檢結果,學院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錄取
1、根據考生綜合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2、專業確定: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考生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根據下列順序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優先錄取;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畢業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優先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不能錄取,其他專業未滿情況下,擇優調劑相近專業錄取。
3、訂單培養的企業職工可根據企業申請適當降分錄取。
4、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備案。
5、學院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審批結果,寄發錄取通知書。
6、錄取數據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上報教育部,由省教育廳注冊學籍。
7、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或對口升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