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3)
2019-04-16 16:04:01網絡整理
六、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中心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
1、錄取總分: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考生總成績(100分制)=學業成績×30%+測試成績×70%+政策加分。
學業成績采用畢業生在校所修課程的平均成績。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A、B 、C、D分別對應90分、80分、70分、60分計分值。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結業課程實際成績分值,如課程成績以優、良、中、合格表示分別對應90分、80分、70分、60分計分值。
有實踐經歷人員的考生總成績(100分制)=面試成績×40%+測試成績×60%+政策加分。
2、錄取原則: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報考第二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不能錄取,其他專業未滿情況下,按分數調劑錄取。
3、職業素質測試(面試)成績不滿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4、確定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中心備案后,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信息庫,學院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八、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1.單獨招生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陽光操作。
2.單獨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全過程監督,對單獨招生進行全過程監督,特別強化對命題、面試等重要環節的監督。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供相關材料,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4.單獨招生有關信息將及時通過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廣大考生和家長可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對單獨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5.違紀違規處理。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6、監督舉報電話:0351-3439422
九、相關事宜
1、通過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均與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3、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51-3438306 傳真:0351-3439335
學院網址:http://www.sxly.com.cn/
學院地址:太原市濱河東路北段78號 郵編:0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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