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15 21:00:20西安交通大學
四、選拔程序
1. 報名資格審核:根據教育部教學廳〔2019〕3號文件要求,在5月20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報名考生戶籍、學籍等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不具有報名資格的考生我校將不對其進行材料審查,按報名無效處理;
2. 材料審查:學校將組織相關專家對具有報名資格的考生的家庭戶籍、考生學籍及家庭經濟情況等進行再次審核,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社會活動、個人陳述、特殊事跡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4倍的人數擇優確定我校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測試資格名單,并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3. 測試: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考生無需繳納測試費。測試采用遠程視頻面試的形式,未參加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4. 資格認定:測試合格的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后可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的入選資格;
5. 結果公示:學校將獲得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可參與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與錄取。
五、錄取辦法
1. 入選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
2. 填報志愿時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的高考志愿;
3. 錄取時將按照考生所在省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省計劃擇優錄取,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為考生分配專業。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
4. 我校認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相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浙江省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為一段線);
5. 對浙江籍考生,其選考科目要求與普通高考報名時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6. 對江蘇籍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等級最低要求為2B;
7. 高校專項計劃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生源省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投檔的批次。
六、日程安排
4月15日-4月25日,高校專項計劃報名;
5月20日前,各省(區、市)完成報名考生戶籍、學籍等報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
5月31日前,學校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查,擇優確定參加測試資格考生名單,并在報名系統內公布材料審查結果;
6月10日前,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內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環節。未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能參加后續測試環節;
6月13-14日,測試(具體安排以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
6月20日左右(具體日期屆時將在報名系統內通知),報名系統內公布資格認定結果;
6月22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七、監督機制
1.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舉報電話為:029-82664464,舉報郵箱為:jwb@xjtu.edu.cn;
2.材料審查結果和資格認定結果等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和錄取名單等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3.考生本著“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被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九、本辦法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傳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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