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城市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簡章(3)
2019-04-15 17:59:13網絡整理
十、入學與注冊
1.已被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我院規定的報到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我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再進行復查,凡屬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十一、單獨招生待遇
1.廣西城市職業學院(本科)錄取的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的全部考生,其開學時間、學制、學歷、畢業證書、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廣西城市職業學院(本科)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助、貸政策體系。一是獲廣西城市職業學院(本科)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每年最高可申請8000元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二是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等資助。我院在校生每年獲得獎學金、助學金的比例高達30%以上;一位學生一年最高可獲獎學金、助學金合計人民幣10000元以上。
十二、其他
1.費用標準:所有收費嚴格按照廣西省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每個專業的收費標準請查閱《2018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或登陸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學院建有較完善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學院承諾:保證不讓貧困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主要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補助;同時,學院設有多個勤工助學崗位,讓貧困學生通過勤工助學,得以順利完成學業。以上各種政策詳細信息見今年招生簡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網。
3.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4.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規定等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以往條款即時廢止。
5.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城市職業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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