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護理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簡章(2)
2019-04-13 10:01:26網絡整理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院長為直接責任人。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考試考核辦法,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濰坊護理職業學院普通專科層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紀檢督查處對我院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二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計劃由山東省教育廳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9年我院分專業、分類別單獨招生計劃如下單獨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注: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一)凡已經參加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的考生(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報名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
(二)各招生專業文科、理科兼收;男女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在外國語的學習中,各專業學生實施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學生改學英語。
第十五條 對考生體檢中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考試考核辦法
(一)考試時間:4月21日—22日,具體考場安排見準考證。
(二)考試內容分為綜合考試及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兩部分
綜合考試采取筆試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份試題,考試內容為語文(含德育知識)、數學、英語三科,分值: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采取分專業面試形式,主要測試考生對報考專業的了解、興趣、專業基本知識及能力,每位考生測試時間8分鐘,分值為100分。
注:技術技能類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筆試),只參加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三)考試考核成績確定
考生考試考核成績按綜合考試450分和專業綜合能力測試100分總成績550分計算。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計劃調劑及錄取原則
(一)計劃調劑:單獨招生各科類、各專業計劃根據考生情況可以調劑。
(二)錄取原則:
1、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2、學院劃定最低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分專業按計劃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錄取;第二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第三專業志愿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錄取;若第三志愿仍未錄取滿額時,將剩余計劃調到其他專業。
3、學院根據考生的錄取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在規定時間內將預錄考生名單在我院招生網站公示。
4、公示無異議,我院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5、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生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十八條 單獨招生免試政策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具有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4月18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免試進入我校對應專業(專科)學習。
第十九條 單獨招生學生待遇
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