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利學院2019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原則
我校結合自身高等教育的實際情況,在規范招生和保證學校招生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高等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北京吉利學院
辦學類型:本科教育及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專科
學校校址:北京市中關村昌平科技園北京吉利學院
基本情況:我校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三條 招生專業:(附件一)
第四條 招生條件及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或通過北京市高招辦審查的京外戶籍考生;參加2019年高考報名的考生。
第三章 報名與考試
第五條 報名辦法及時間
報考我校的考生一律在我校網上報名,提交報名信息后本人還需按規定時間來校確定報名信息。
1、網上報名時間: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期間登錄我校網站 (http://zs.bgu.edu.cn)按有關要求填寫報名信息。
2、報名現場確認時間:3月30日8:30—17:00。
3、報名現場確認地點:北京吉利學院招生部 (305)。
4、報名確認時須攜帶的材料:
⑴ 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張;
⑵ 自主招生報名表(在我校官網下載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后,現場確認時交予我校招生部。
⑶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由檔案所在單位提供北京市高中畢業生成績登記表、高中學生評語表(學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專、職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間各學年的各科考試成績單及評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在復印件上加蓋畢業學校公章。
⑷ 所在學校推薦表。
⑸ 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⑹ 考生本人戶口簿、戶口簿首頁及“本人戶籍頁”的復印件(1份)。
⑺ 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現場確認時須交報名考試費100元。
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張打印并裝訂成冊,連同我校要求攜帶的原件于報名現場確認時交予我校招生部。
第六條: 考試辦法
考試分為初試 、復試、免試入學
1、初試
采用筆試和免筆試兩種形式。
⑴ 筆試要求:凡報考我校并報名現場確認的考生須參加筆試。
⑵ 筆試內容:科目:語文、數學、英語;
成績:筆試為綜合試卷,卷面總分300分,語文、數學、英語各100分,各專業按實際成績記分。
⑶初試時間及地點:4月5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校(北京市昌平區北京吉利學院)進行初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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