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9:39:16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教育部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三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果園街217-3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 我校共有本科專業25個,2010年招生的本科專業21個。
第六條2010年我校計劃招生1730人,其中本科1730人。
第七條在有關省(區、市)招生人數,詳見教育部審定的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生源計劃。
第三章招生說明
第八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日語專業、法語專業、對外漢語專業招英語考生。朝鮮語專業招非朝鮮族的英語考生。
第九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條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以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說明:(1)在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三批次控制線的投檔考生中,擇優錄取。(2)專業錄取遵守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3)專業錄取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確定一定的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分數級差在實際錄取時視情況而定,同時參考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4)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承認招生省份的藝術類統考成績,成績合格者,按錄取省份的相關規定錄取,如無要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5)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者,按錄取省份的相關規定錄取,如無要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bdxy.com.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果園街217-3號
郵編:136000
聯系電話:0434-32935380434-3296165(傳真)
聯系人:徐老師莫老師
第四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三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學位授予
第十四條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人文教育專業、科學教育專業、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對外漢語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信息科學技術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小學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體育教育專業、市場營銷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英語專業、日語專業、法語專業、朝鮮語專業、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