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05-05 00:21:52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為了更好地保證煙臺大學201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及代碼:煙臺大學 11066
第四條學校校址及環境:煙臺大學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煙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東臨黃海,西依青山,風景秀麗。
第五條學校辦學類型層次:煙臺大學是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山東省屬綜合性大學,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
第六條學校創辦時間及發展情況:煙臺大學創建于1984年7月,經原國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共同選派教學、科研、管理骨干來校援建,把支援煙大納入長期工作計劃。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華支援煙臺大學建設委員會”,由山東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長任主任。“援建委員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指導煙臺大學的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及改革發展,使煙臺大學有一個較高的辦學起點和高水平的發展。1995年,學校順利通過原國家教委本科教學水平合格評價。1998年獲得碩士單位授予權。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2007年,我校被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為普通高等教育培養軍隊干部依托培養單位。
第七條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1837畝,建筑面積79萬平方米,其中圖書館總面積4.38萬平方米,校園內建有千兆以太網。現有專任教師1132人,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493人,具有博士學位者317人、占專任教師的28%,碩士學位人員545人,占專任教師的48.1%,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占專任教師的76.1%.現有中國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屆全國百名教學名師”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全國優秀教師14人,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專家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8人,“山東省教學名師”3名。近300名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聘請兼職院士13名。學校設有21個院系(部),51個本科專業,涵蓋文、理、工、法、農、醫、經濟、管理、教育9個學科門類;有54個碩士點。擁有5個省級重點學科,7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 個“泰山學者”崗位,2個國家技術轉移中心,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省級研究院,1個省級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個省軟科學研究基地;1個省級審美教育研究基地,1個省級大學科技園。現有全日制學生2.3萬余人,本科生源涵蓋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2010年本、專科招生規模
2010年我校計劃招生6620人,其中本科6420人(面向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含國防生45人),專科200人(面向山東省,含中外合作辦學計劃100人)。具體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執行或參照煙臺大學2010年招生簡章。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
1、國防生招生專業、外語類專業、國際商務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2、輪機工程專業、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對外漢語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因部分課程為英、漢雙語教學,考生外語語種最好為英語,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要求
1、國防生招生計劃中的英語專業在山東省招收女生1名、會計學專業在山東省招收女生1名,其余計劃均為只招收男生;
2、輪機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
3、其它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四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國防生招生專業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要求執行。航海類招生專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文件規定:色盲、色弱及大三陽、小三陽考生不予錄取。其他專業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五條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清”原則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江蘇省考生采取“先分數后等級”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對于達到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在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資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藝術類專業錄取要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辦法,依據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6、外語類、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錄取要求:報考外語類和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考生要求必須參加英語口試,除投檔成績外,同時參考英語單科成績和口試成績,擇優錄取。
7、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投檔成績。
8、建筑學專業新生在報到入學后學校將測試美術,基礎較差者需按照規定適當調整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收費標準:嚴格按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山東省大中專院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
第十七條學歷證書名稱和種類: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煙臺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或“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八條獎學金
1、新生入學獎
2、學年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防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于維纮紀念獎學金”、“張敬塘紀念獎學金”、“洪都金優秀貧困生獎學金”、“萬光城建獎學金”、“上海通用獎學金”以及院系獎學金。
第十九條貧困學生扶助措施
學校建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特困生減免學費”等方式的家庭困難學生資助體系,以保證不讓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煙臺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