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5:32:4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學院全稱:河北工程大學
學院性質:省屬院校
學院國標碼:10076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校址:主校區位于邯鄲市光明南大街199號;中華南校區位于邯鄲市中華南大街62號;叢臺校區位于邯鄲市叢臺路83號。
招生條件: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招生工作原則進行錄取工作。
錄取規則:
1、按我校招生計劃的100%至120%調閱考生檔案。
2、在沒有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時無分數級差。
3、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符合照顧條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錄取有關事宜。
4、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實考成績為依據。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級差分為5,3,1,1,0分。
5、農林類和醫學類專業只接受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6、建筑學、城市規劃兩個專業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
7、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兩專業錄取原則:山西、山東、遼寧、湖南、江西錄取時,學校將根據考生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河北省錄取時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它省份原則上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與當地省份政策沖突,以當地省份政策為準。
8、采礦工程、土木工程(礦井建設方向)專業只招男生。
9、煤炭單招生源中的“三校生”生源,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文化課成績滿分的40%.
10、英語專業要求口語加試合格;英語單科分數達到80分以上(以100分計)。
11、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語文單科達到70分以上(以100分計)。
12、考生到校后將以英語作為外語語種組織教學。
13、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請具體參閱我校相關規定。
14、學生應依據教育部等單位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選報身體適合的專業。
15、學歷證書的發放將依據《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文件執行。凡完成學業,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條件的畢業生,由河北工程大學頒發普通高校本科、專科學歷證書,凡達到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可頒發國家統一認證的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證書,其中建筑學專業本科畢業生達到我校學位授予條件,可頒發國家認證的建筑學學士學位證書。
收費標準:
1、學費本科:采礦工程3000元/年,藝術設計、工業設計6000元/年,其他本科3500元/年;
專科:5000元/年。
2、住宿費:按住宿條件不同,設有500元/人·年,800元/人·年兩個收費標準。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招生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各專業就讀校區:學校根據辦學資源安排各專業學生入學就讀的校區。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區)招辦錄取結果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