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學2010年招生簡章
2019-05-04 20:48:20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國家民委關于“依法治招”及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2010年我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西北民族大學(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學校國標代碼為10742,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屬公辦全日制多學科門類綜合性大學。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體,研究生教育、預科教育、繼續教育和國際教育等協調發展。現有西北新村和榆中兩個校區。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成立于1950年8月,1951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成為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3年成為博士學位授權單位,2009年獲得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權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碩士、 博士研究生權。
第四條學校占地2880畝,有教職工1527人,其中專任教師897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面向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目前,有56個民族的各類在校生22300余人。
第五條學校現有56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個學科門類;設有25個教學學院, 69個教學實驗室。“中國民族語言文字信息技術”是國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點實驗室,“藏文信息技術”、“口腔醫學綜合”、“電子材料實驗室”、“生物工程與技術”屬部級重點實驗室。“甘肅省動物細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在我校。
第六條 學校現有博士學位授權專業1個: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碩士學位授權專業31個:倫理學、宗教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社會學、人類學、民俗學、民族學、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中國少數民族經濟、中國少數民族史、中國少數民族藝術、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課程與教學論、民族傳統體育學、文藝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音樂學、美術學、歷史文獻學、專門史、應用數學、計算機軟件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動物營養與飼料科學、預防獸醫學、臨床獸醫學;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西北民族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全面領導本校招生工作。
第八條西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負責本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具體落實和實施。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負責本年度招生計劃的上報與執行;負責招生宣傳工作的策劃及落實;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負責新生入學后的資格審查;負責對本年度招生工作做出全面總結并認真開展招生研究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錄取原則
第十條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各民族考生,其中各省錄取本科新生的少數民族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65%,民族自治區和多民族省份應高于此比例;預科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藝術類專業不受民族成份限制。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部門網站、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擋等政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相關科目(如外語、數學等)達到最低要求,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文化成績,納入投檔考生序列,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四條報考我校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辦法和口試成績、聽力成績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的具體規定為準,學校在錄取時參照各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原則上只招收外語語種是英語的考生。
第十六條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有我校專業課成績(注:甘肅籍舞蹈考生錄取時使用甘肅省舞蹈統考成績);藝術類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表演專業(舞蹈方向)考生必須是舞蹈中專畢業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第十七條在招生錄取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120%以內,對進入投檔線的考生按專業計劃的100%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民族語言類的專業招收用民族語文答卷的考生。
第二十條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高考錄取時單科成績要求:
①漢語言專業高考漢語文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
②外語專業高考外語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
③工商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金融學、經濟學、旅游管理、應用心理學專業屬文、理科兼收,數學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
④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專業數學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
第二十二條少數民族預科生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并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政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西北民族大學對考生體檢要求將依據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復查
第二十五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對入學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藝術類考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要進行專業復查,對于在招生錄取各環節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無論何時一經查出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體檢不合格或專業受限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或進行專業調整。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我校學費標準按甘肅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并實行一年一交的辦法。
文史類各專業、預科(文)3800元/生·學年;理工類各專業、預科(理)4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各專業6000元/生·學年。民族類文科專業(即中國少數民族(藏、蒙古、維吾爾)語言文學、漢語言、工商管理(藏漢雙語)、英語(蒙英雙語))2500元/生·學年;民族類理科專業(即物理學(藏漢雙語))3000元/生·學年。
若甘肅省物價局變更收費標準,上述各類收費則按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獎學金政策詳細情況見我校當年招生簡章及校園網上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二十九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西北民族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相應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郵寄錄取通知書。
2、電話或傳真形式通知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辦(考試院)。
3、登錄我校的網站查詢
第三十一條咨詢聯系部門:西北民族大學教務處招生工作科
電話:0931-2938300
學校網址:http://www.xbmu.edu.cn
E-MAIL:zsb@xbmu.edu.cn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西北新村1號。
郵政編碼:730030
第三十二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