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交通學院2010年招生簡章
2019-05-05 13:23:53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各項招生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交通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東交通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山東交通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交通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1510
第七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位于濟南市交校路5號;長清校區位于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海棠路5001號;海運學院位于山東省威海市新威路115號;高職學院位于濟南市黃崗東路3號。
第八條 辦學性質:山東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辦學層次: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兼顧專科(高職)教育
第十條 證書發放:具有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類課程的學分,德、智、體、美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山東交通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條件授予相應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 辦學條件:山東交通學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培養應用型高級人才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占地面積2200畝,兩地三址(兩地:濟南、威海;三址:校本部、長清校區、威海校區)辦學,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16000余人,在職教職工1300余人,專任教師913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290人,博士53人,碩士610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者12名,省部級優秀教師20名。學校現有14個系院49個本專科專業,專業設置涵蓋工、理、管、經、文、法6大學科門類。學校具有留學生招生資格和中外合作辦學資質。學校圖書館是中國學術期刊網(cnki知識網絡)一級站點,建成了超星數字圖書館鏡像站,藏書160萬冊。固定資產總值10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34億元。學校具備良好的工程環境,建有100余個實驗分室,9個實驗中心。
學校堅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強化素能”的辦學方針,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以教師為主體”的辦學思想,以“明德至善 格物致知”為校訓,以“嚴 尊 勤 全”為校風,構建了“素能本位”的人才培養模式和“大平臺、小模塊”的課程體系,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畢業生就業形勢良好。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山東交通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山東交通學院學生工作處招生就業中心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交通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山東交通學院監審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相對穩定規模,重視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原則,2010年計劃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專科生4850人,其中本科生3850人,專科生1000人。
第十六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根據有關省份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科學編制。
第十七條 山東交通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
第十八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省(市)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九條 山東交通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條 招生錄取時,學校優先考慮第一學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在考生高考總成績大體相同的情況下,決定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時將綜合考慮其學校志愿、專業志愿、相關科目成績、會考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
第二十一條 學校藝術設計專業招錄原則:
學校認可山東省、江西省、安徽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凡取得考生所在省美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并達到所在省美術類專業考試本科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招生錄取時,學校將按照藝術設計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調閱學生檔案,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湖南省:凡取得《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和《山東交通學院2010年湖南省藝術設計專業招生測試合格證》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招生錄取時,學校將按照藝術設計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調閱學生檔案,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具備優秀運動員招生資格,2010年招收項目為田徑和女籃。經山東省優秀運動員選拔測試合格的考生擬報考我校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查確認,由學校根據考生的專項成績、發展潛力等因素,確定本校優秀運動員合格名單。錄取時,錄取專業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簽訂定向就業招生協議,共設定向就業招生計劃11名,面向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新疆生源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根據生源情況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要求,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報請省級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五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要求的以外,學校對往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條 學校注重學生外語能力的培養,招生錄取時專業語種不限。但根據市場需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在學期間所學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七條 學校2010年共有48個本專科專業招生,其中有19個專業實行按大類招生,分別為汽車類(車輛工程、交通運輸、汽車服務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交通建設與裝備)、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氣類(電氣工程及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財務審計類(財務管理、審計學)、金融商務類(金融學、電子商務)、管理類(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行政管理),新生錄取通知書將注明專業類別名稱,給學生在大學學習期間更多的選擇專業或專業方向的機會。
第二十八條 我校認可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具有體育和藝術特長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優先錄取。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屆時考生也可登陸我校招生就業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其它
第三十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主要進行文化課、體檢和身份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十一條 普通本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普通本專科(含對口高職本科)專業學費:外語類專業4800元/年、藝術類6000元/年、理工類專業3600元/年、文史類專業3400元/年,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部分熱門專業的學費標準將在各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0%左右;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山東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學校實行公寓化住宿,住宿費根據宿舍類別執行不同的收費標準,一般為500-1200元/人。
第三十二條 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后,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應繳費用未繳清之前,原則上不得辦理退學手續。
第三十三條 學校設立以政府獎學金為最高獎勵、以學校獎學金為主要形式、以專項獎學金為主要補充的獎學金體系,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建立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為輔助的完善的資助體系,并對新生入學設“綠色通道”。
第三十四條 聯系方式:
山東交通學院網址: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網:jygz.sdjtu.cn;
電子郵箱:zhaosheng7112@163.com;
電話:0531-8068711280687478;
招生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531-80687440
傳真:0531-80687112;
通訊地址:濟南市交校路5號山東交通學院學生工作處;
郵編:250023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山東交通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