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業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9:43:05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為進一步做好山東農業大學2010年招生工作,切實做到依法治招,科學公正的選拔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農業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農業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農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農業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434.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為主,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八條 學校網址:http://www.sdau.edu.cn,電話0538-8242206,傳真:0538-8242206.通訊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號,山東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71018.
第九條 學校概況
山東農業大學坐落在雄偉壯麗的泰山腳下,前身是1906年創辦于濟南的山東高等農業學堂。后幾經變遷,1952年經全國院系調整,成立山東農學院。1958年由濟南遷至泰安,1983年更名為山東農業大學。1999年7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將山東農業大學、山東水利專科學校合并,同時將山東省林業學校并入,組建新的山東農業大學。目前,學校已經發展成為一所以農業科學為優勢,生命科學為特色,融農、理、工、管、經、文、法、醫、教育學等于一體的多科性大學。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30051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2287人。教職員工2564人,教授255人,副教授535人,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另有外聘中國科學院院士2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8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4人,國家級教學名師3人有2個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創新團隊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體發展計劃”,首批“泰山學者”海外特聘專家2人,設有11個“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崗位。
學校設有19個學院,10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42個二級學科博士點、59個碩士學位授予點,71個本科專業;有2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農業部重點學科、2個農業部開放實驗室,16個省級重點學科、1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小麥改良分中心,1個農業部谷物品質檢測中心、1個黃淮海區域玉米技術創新中心、1個國家林業局泰山森林生態系統定位研究站、9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有5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7個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學校占地面積3380畝,建筑面積118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2億元,圖書館藏書217萬冊、電子圖書13674GB.
改革開放以來,學校獲得包括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在內的國家級科技成果獎34項,省部級科技成果獎勵326項。“九五”以來,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8項,其中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1項、一等獎2項,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勵69項。
建校以來,培養了以中國科學院院士李振聲、印象初、朱兆良,中國工程院院士束懷瑞、山侖、于振文、李玉等為杰出代表的各類優秀人才15萬余人。
學校與德國埃森經濟與管理應用技術大學、英國皇家農學院、美國肯塔基大學農學院、普渡大學、法國昂熱農學院、荷蘭萬豪農學院、韓國建國大學、公州大學、晉州產業大學等國外25所院校建立了校際關系。在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課題組公布的排行榜中,山東農業大學一直名列全國百強院校行列。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山東農業大學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山東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農業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山東農業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山東農業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不超過我校在有關省份招生計劃120%的比例,第一學校志愿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過105%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五條 山東農業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山東農業大學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條 山東農業大學實行按專業招生,對進檔考生將視其所報專業志愿順序及分數確定錄取專業。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十八條 山東農業大學美術類專業關聯山東省統考成績、音樂類專業關聯學校專業測試成績,按文化成績排序,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分專業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在投檔考生中學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九條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的試點省份,按照我校在該省份公布的選考科目等級和該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并達到相應科目等級規定的考生。
第二十條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除外語專業外,我校其它專業均不限制應試語種。
第二十二條 所有專業錄取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條 中外合作辦學: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包括中德合作、中英合作兩個項目。
中德合作——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會計學三個本科專業,學制四年,其中第一學年集中學習德語,第四學年按照有關規定,合格的學生到德國留學一年。本項目是完整引進德國學士學位課程的項目:凡德方開出的課程,從課程設置到教材、資料,從主講教授到輔導助教,從教學方法到考試模式,全部從德國引進。完成學業經考試合格的畢業生,頒發山東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德國埃森經濟與管理應用技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中英合作——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制四年,全部在國內完成,是工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第一學年主要完成英語強化教育(中英雙方共同進行)及部分公共基礎課,從第二學年起,學生將完成專業的全部必修課程及英方9門專業課程的學習。英方課程由英國皇家農學院派教授到中國授課,全部使用英語,并采用英語原版教材。本項目培養的學生既具備在食品生產方面進行科學研究、質量監控、分析檢測的能力,同時還具備食品流通和國際貿易的優勢。完成學業經考試合格,頒發山東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山東省本科第三批次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政策錄取。報考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需在報考前與我校簽訂協議,不簽訂協議者不予錄取。經錄取入學后,學生不得轉學,也不允許跨項目轉專業。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考生被錄取后,由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sdau.edu.cn/)查詢。
第六章 在校生培養
第二十六條 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
第二十七條 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勤工助學為輔的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八條 山東農業大學設立的學生獎學金包括山東農業大學校長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
第二十九條 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管理,提前修滿學分的學生按有關規定可提前畢業。學校允許本科學生在校期間修讀雙專業、雙學位,凡完成雙專業培養方案的學生,發給國家正式認可的雙專業畢業證書;符合雙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發給國家正式認可的雙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東農業大學負責解釋。
此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見山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http://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