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學院2010年招生簡章
2019-05-05 12:39:2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吉林工商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1606號。我校現有三個校區,分別為正陽校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1606號)、和平校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和平大街2245號)、西安校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西安大路4728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我校共有本科專業21個,專科(高職)專業40個。2010年招生的本科專業21個,專科(高職)專業28個。
第六條2010年我校計劃招生3523人,其中本科1873人,專科(高職)1650人。
第七條在有關省(區、市)招生人數,詳見教育部審定的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生源計劃。
第三章招生說明
第八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國際貿易實務、商務英語、商務日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中外合作辦學(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語種。
第九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所有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條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一條普通本、專科錄取規則
1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分數級差。
3、專業安排:按照“志愿清”原則,按分數從高到低,以考生第一志愿為準,第一志愿專業名額錄滿,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類推。所報專業錄取額滿,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我校2010年在江蘇省招生所有專業,對選測科目原則上不做要求。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報考我校本科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以上,對于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的學生,我校承認江蘇省規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于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100%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皓月大路1606號吉林工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30062
聯系電話:0431-88530067 87600533 87690594(傳真)
第四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四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吉林工商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或高職畢業證書。第五章學位授予
第十五條本科畢業生達到學位授予標準,授予吉林工商學院相關專業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糧食工程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工商管理專業、旅游管理專業、生物工程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物流管理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財政學專業、經濟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會計學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市場營銷專業、金融學專業、稅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專科(高職)專業:糧食工程專業、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生物技術及應用專業、食品加工技術專業、食品營養與檢測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會計專業、市場營銷專業、電子商務專業、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工商企業管理專業、酒店管理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物流管理專業、物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保險實務專業、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國際貿易實務專業、稅務專業、證券與期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計算機控制技術專業、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商務英語專業、商務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中外合作辦學:會計、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