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學2010年招生簡章
2019-05-05 12:31:53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一、學校全稱:江西理工大學
二、學校代碼:10407
三、學校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五、校址及辦學地點:
1、校本部(一本、二本):江西省贛州市紅旗大道86號
2、南昌校區(物流管理、軟件工程專業/二本、專科):江西南昌市昌北雙港東大街1180號
六、招生科類及條件
1、我校面向全國招收文史、理工、藝術及體育類考生,并且招收港澳臺和華僑學生。
2、2010年我校部分專業在江西、安徽、甘肅省按第一批本科招生錄取,其它本科專業(含軟件工程)在全國各省市均按第二批本科錄取。高職(專科)所有專業按專科批次錄取。
3、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4、對按照各省(市、區)招辦規定可計入成績總分的加分,錄取時予以認可。
5、英語專業外語限考英語,英語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良好以上,并需參加高考英語口試且成績為良好以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外語限考英語,英語高考文化成績和數學成績要求及格以上;日語專業外語限考英語,英語高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對外漢語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外語高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其他專業報考語種和單科成績不限。
七、錄取規則
1、為最大限度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自2010年起,我校將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對進檔考生,先按第一專業志愿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專業計劃完成。如果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則從服從專業調劑的前幾輪落選考生中,按分數從高到低分排序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2、對于江蘇省進檔考生,我校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分專業擇優錄取。文科、理科類選測科目須達到B級;另一門選測科目須達到C級;藝術類、體育類等級要求4C;
3、錄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錄取后,專業一律不予更換,但可在入學第二學期結束后,根據大一學習成績擇優調整專業“。
4、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含體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5、物流管理、軟件學院各專業一律按考生專業志愿錄取,不列入專業調劑范圍。
八、藝術類、體育類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專業成績認可生源地所在省統(聯)考成績,以上省份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劃定的本科合格線即可報考我校藝術類(美術)專業,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100×7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00×30%]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2、體育類專業: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劃定的本科合格線即可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九、收費標準:
本科:學費3795-4255元/年(建筑學6900元、藝術類9200元、軟件工程10000元)。高職(專科):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900或1000元/年。(以上收費標準以正式下達的文件為準)
十、學生資助:學校設有優秀新生入學獎、泰豪杰出學生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學金、東維獎學金、福建馬坑英才獎學金、福建馬坑就業獎學金、鐘惠明勵志獎學金、新疆少數民族學生資助金等多項獎助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學期可獲得學校綜合獎學金,同時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還通過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方式為貧困學生的學習生活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