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農業大學2010年招生簡章
2019-05-05 12:31:3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為了規范我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性質及簡介
1、學校全稱:江西農業大學(英譯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學校代碼:10410
3、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志敏大道1101號
4、學校性質: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校簡介:江西農業大學是一所以農為優勢,以生物技術為特色,理、工、農、經、管、文、法、教多學科綜合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有2個農業部重點實驗室,3個省級重點實驗室,5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設有教育部重點建設的全國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F設有16個學院,有14個省級重點學科,60個本科專業,其中有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特色專業,19個江西省品牌專業。有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8個,碩士學位二級學科授權點52個,其中江西省示范性碩士點5個,有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有博士學位學科授權點5個,有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F有各類全日制在校學生25,000余人;有在職教職工1440多人,其中有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和江西省高?萍紕撔聢F隊,4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有國家級教學名師和全國模范教師,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級專業技術人員496人,博士179人;有一批高層次人才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等范疇;柔性引進了包括10名院士在內的一批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授。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隸屬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辦學條件、學科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七條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由其向社會公布。我校也將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在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學校可對跨省計劃內的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招“陽光工程”。
第十條執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政策。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重要依據,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在招生錄取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投放報考我?忌娮訖n案,投檔比例為100%~120%.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以志愿優先,即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次進檔(傳統順序志愿即填報學校一志愿)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次投檔生源不足時才考慮錄取后續投檔的考生。根據江蘇省的錄取政策,江蘇省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辦法為“先分數后等級”。
第十三條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采用三個“三分之一”的原則進行,即對第一次進檔的考生按高考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前三分之一的考生優先滿足其第一、二專業志愿,中間三分之一的考生優先滿足其第三及后續專業志愿,后面三分之一的考生專業志愿依據當時各專業錄取情況而定。在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學校志愿和高考分數的順序,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將考生調劑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直至該專業錄取滿額;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根據內蒙古有關政策,我校在內蒙古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所有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五條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口試成績良好以上,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班)、生物技術(國際班)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且家庭具有保障其出國學習兩年的經濟實力。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金融學(國際金融方向)和國際經濟與貿易本科專業的考生要求英語口試成績良好以上,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旅游管理本專科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園林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繪畫基礎的考生。(以上英語、數學單科成績要求均為按滿分為150分計)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
1、報考我校藝術設計、音樂表演的外省考生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2、本科層次錄取原則
(1)江西。
對達到江西省藝術類相應專業本科文化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專業合格線的投檔考生,按照江西省招辦規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2)湖南、江蘇、河南、山東、安徽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
美術類:凡參加我校美術類專業考試合格,達到所在省美術類專業本科文化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紝I課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 ”所得綜合總分,從高到低分省排序錄取。
音樂類:凡參加我校音樂類專業考試合格,達到所在省音樂類專業本科文化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按?紝I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擇優錄取。
3、高職(?)層次錄取原則:在高職(?)專業合格線上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等優惠政策。對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錄取安排專業時以投檔分數為準。
第十八條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數學單科成績較好和獲地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相關規定處理。學校相關專業不錄取《指導意見》規定的因患病不宜就讀的考生。
第二十條根據江西省物價部門批準,學費標準為:本科普通類3335-4255元/年,藝術類9200元/年,軟件工程10000元/年;高職5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如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有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批次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二條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準錄取的考生,由學校招生辦按相關要求直接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相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在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江西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含身體)復查,復查合格者方可注冊。對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學校根據情況,分別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學生管理規定》、《學籍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修滿規定學分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相應的本科或高職畢業證;另外,本科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于個人原因提出放棄入學要求的,應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一周之內將放棄入學書面申請及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寄回我校招生辦。
第六章獎學金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特長獎學金、企業及個人設立的獎學金等。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數達到生源所在地一本線且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可享受新生獎學金,金額為5000元/人。
第二十八條在籍學生可根據本人家庭經濟狀況,按照有關政策向生源所在地縣(區)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有專項扶困補助資金和勤工助學基金,用于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并支持在校學生參與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條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91-3867084、3813214(兼傳真)
E-mail:jxndzsb@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jxau.edu.cn
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郵編:330045
第三十一條 錄取信息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jiu.jxau.edu.cn)公布。
第三十二條學校工作人員對于咨詢考生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年度本科、高職層次招生。
第三十四條學校以往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