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20:03:39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等相關規定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學院代碼14043;
全稱
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
層次
本科、專科;
辦學類型
獨立學院;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考試局、考試中心)公布!
培養目標
2秉承“給自己一個目標、讓生命為她燃燒”的學院精神,貫徹“啟迪學生智慧、培養時代需求人才”的辦學目標,高揚“傳承文化、融匯中西”的辦學方針,執行“立本、務實、創新、進取”的院訓,踐行“寬口徑、厚基礎、重實踐”的人才培養模式,在大膽借鑒國內外先進辦學經驗的基礎上,狠抓教育教學質量,摸索出“理論+實踐+KAB(創業教育)”的辦學模式,確保教學緊密聯系市場的要求,體現“藝術與科技結合、課堂與工作室結合、實踐與市場項目結合”的辦學特色,培養“品德優、能力強、素質高、會創新”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2學生畢業后主要從事藝術翻譯、音樂及舞蹈教育和表演、羌藏歌舞與現代流行舞表演、音樂劇、影視、戲劇及影視動作、喜劇表演及理論研究、服裝設計與時裝表演、戲劇影視文學、編劇與編導、播音與主持、民族民間音樂文化保護與開發,各類視覺傳達設計、工業設計、傳媒藝術以及傳統美術的繼承和發揚等工作,也可成為專職教師、音樂開發商、包裝商、藝術經紀人、文化創意產業各領域策劃管理人才、自由音樂人、藝術設計策劃與教育、自由藝術人,以及在各行政、工礦、企事業及文化教育部門擔任管理者和策劃創意人才;
外語語種
英語(藝術翻譯)專業(方向)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方向)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以英語為主安排教學,同時開設有韓語、俄語培訓班;
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身體健康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錄取規則
2各專業(方向)文、理兼招;
2錄取辦法:
¨普通類專業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以及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各省市(直轄市、自治區)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以及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市(直轄市、自治區)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加分政策:
對于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和重要憑證;
2專業成績認定:
¨凡我院設有專業考試考點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我院一律認定考生校考相關專業成績;未設有專業考試考點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我院一律認定其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相關專業成績。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凡報考我院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方向)屬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范圍內的,還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其統考結果對參加我院的校考成績和錄取有無影響,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考試局、考試中心)相關要求實施,具體要求請考生咨詢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考試局、考試中心);
¨其余各省考生,我院一律認定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相關專業成績;
學費標準
14000元/生·年;
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2招收的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由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并以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名稱具印;
2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