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醫學部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05 20:22:5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近日公布了2009年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章程,特別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閱讀,詳細內容如下: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章程
(2009年醫學類招生實施細則)
一、總 則
1。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育部教學函(2001)4號文件“關于北京大學招生工作的批復”、“北京大學招生章程”和醫學類專業的特點,為保證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保證生源質量,尊重考生志愿,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制定北京大學醫學部醫學類招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2。本細則適用于北京大學醫學部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3。北京大學醫學部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 機 構
1。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招生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醫學部各學院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醫學部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及各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的重大事宜等。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由醫學部紀委書記及監察室負責人組成,對招生全過程實施監督。
2。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部務會和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下,行使招生工作的決策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醫學部主管教學工作的主任擔任組長,成員包括醫學部紀委書記、醫學部教育處處長和招生辦公室主任等,醫學部紀委書記作為成員實施監督。
3。醫學部招生辦公室是醫學部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醫學部本科、高職(專科)生的招生工作,其職責如下:
(1)執行國家招生方針政策,貫徹學校招生總體規劃;
(2)制定招生計劃;
(3)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選派、培訓招生工作人員;
(4)組織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修訂印發招生簡章;
(5)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和新生報到工作;
(6)統計招生信息和招生資料的核對、歸檔工作。
三、錄 取
1。在北京大學的統一領導下,根據醫學類考生報考的特點,醫學類各專業實行單獨代碼招生,單獨設定提檔分數線,單獨錄取。
2。醫學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醫學部體檢要求、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醫學部提檔要求的情況下,錄取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志愿優先原則、德智體綜合優先原則。錄取順序依次從高分到低分,同一志愿者錄取高分考生,同分數者錄取先志愿考生。
4。北京大學醫學部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依據報考次序的不同,各專業志愿間設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5分以內,同等條件下將先后參考語文、英語、化學或理科綜合成績。
5。醫學部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各種加分(各種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超20分),在提檔時予以認可,但在錄取時均按實際考分排隊,加分僅在考分相同情況下予以優先考慮。
6。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藥學、護理學、醫學英語專業在本科一批錄取;醫學檢驗學、醫學實驗學在本科二批錄取;國防生在提前批錄取。
7。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醫學英語、藥學專業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護理學本科、高職(專科)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者。口腔醫學專業只招收右利考生(即不招收俗稱的左撇子)。
8。醫學部在提檔分數線上第一志愿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原則上應高于該地區醫學部提檔分20分以上,專業服從醫學部調劑。
9。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要求,2009年北京大學醫學部在陜西、寧夏、甘肅共招收10名國防生,國防生只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男生。
10。北京大學醫學部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考慮醫學部各專業的學習、就業的特殊性,從人民群眾利益和考生實際利益出發,本著對考生負責的態度,對于考生的身體狀況檢查執行《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生體檢要求》。在考生高考檔案中應有高考體檢醫院出具的肝功能及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檢查化驗結果。
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經復查不合格者,醫學部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11。醫學部所有專業的考生均按錄取的專業報到,報到時不調換專業。
12。除國防生外,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13。學生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學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北京大學授予學位證書。
14。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生學費:本科生6000元/學年,長學制學生本科階段按本科生標準收取,進入二級學科階段按有關規定處理;高職(專科)生7000元/學年;口腔醫學專業學生進入專業課學習階段,需收取1000元/學年的實習材料費。
四、附 則
1。根據國家政策北京大學醫學部招收港、澳、臺、僑聯考生和插班生,招收保送生,開展自主招生等工作。
2。北京大學醫學部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與本細則相沖突,以本細則為準。本細則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3。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
4。本細則經北京大學醫學部部務會討論通過并報北京大學備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醫學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5。辦學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郵編:100191)。
6。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10-82802223,82802191 傳真:010-82802223
網址:http://jiaoyuchu.bjmu.edu.cn
附:對江蘇省考生的具體要求
江蘇省考生在體檢符合北京大學醫學部要求的前提下,選測科目為物理、另一選測科目要求為化學,等級要求AA。必修科目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符合江蘇省的相關規定。符合以上條件者按分數順序投檔,錄取原則先分數(不含照顧分)后等級。如出現考分相同者,將先后根據語文、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