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9-05-05 12:34:20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面向全國范圍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均可由所在中學推薦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入學考試,合格者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進入我校學習。
一、招生對象
申請我校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資格規定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具體的保送生條件請參照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2、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二、招生學院(專業)
專業類別 |
學院 |
專業名稱(方向) |
招生科類 |
外語類專業 |
英文學院 |
英語 (語言學) |
文理科兼招 |
英語(英美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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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英學院 |
商務英語(國際商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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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英語(國際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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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英語(國際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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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英語(國際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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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語學院 |
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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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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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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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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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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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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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語學院 |
日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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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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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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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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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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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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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學院 |
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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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專業 |
經貿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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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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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業 |
經貿學院 |
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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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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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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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英學院 |
國際商務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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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學院 |
會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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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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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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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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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國際營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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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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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國際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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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國際物流與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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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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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只招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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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高級涉外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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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涉外文化管理)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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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漢語 |
只招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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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
法學(法律)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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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國際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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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民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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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產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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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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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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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
教育學(英語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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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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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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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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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與精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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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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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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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學院 |
公共事業管理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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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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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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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心理學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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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院 |
新聞學(國際新聞) |
文理科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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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學 |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17所外國語學校(包括:長春外國語學校,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西校區,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東校區,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附設外國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以下簡稱“17所外國語學校”)的保送生只能報考上表中的外語類專業,其他學校的保送生可報考上表中的所有專業。
三、報考辦法和要求
保送生申請包括網上報名和書面材料兩部分,網上資料和書面申請材料內容齊全方為有效。
1、網上報名:請考生于2009年12月10日~12月20日登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系統(http://zs.gdufs.edu.cn),填寫個人信息(考生所填信息應完整、準確,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并上傳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證件照,所有信息填寫完整并確認無誤后,通過招生系統打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保送生申請表》。
2、書面申請材料(要求均用A4紙,并按以下順序依次裝訂):
(1)《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保送生申請表》(須在我校招生系統中雙面打印,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2)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復印件(須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3)高中階段其他證明自己優勢的材料(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
(4)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
(5)證明本人具有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資格的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學校公章,暫無證書的考生須由學校開具證明,17所外國語學校的保送生無須此項)。
考生須將上述材料于2009年12月22日前(以寄發地郵戳為準)用特快專遞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17所外國語學校的保送生材料由所在學校收齊后統一寄送我校招生辦),請務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預留備份),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我校將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考生可于12月30日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招生系統中打印準考證。
4、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除日語專業面向17所外國語學校招收少量日語語種考生(該專業同時另有專門計劃招收英語語種保送生)外,其余專業外語語種要求均為英語。
5、考試費:廣州考點125元/人,其它考點160元/人,請考點學校將本校考生的考試費統一收齊后交給我校工作人員,非考點學校的考生到考點學校報到(時間:1月22日下午15:00~17:00,地點:考點學校筆試考場)時交給我校工作人員。
6、請考生務必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公布的有關招考信息,我校不單獨寄發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
四、報到與考試
1、考點
今年我校在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和廣外附設外國語學校設立考點。我校將根據就近原則安排考生到相應考點參加考試,考生考試的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2、報到
審核通過的考生本人須于2009年1月22日下午15: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打印的準考證到相應考點報到、繳費和查看考場(未按時報到的考生按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3、考試科目與時間
①考試科目:語文、英語(日語)、英語(日語)口試
②考試時間:
時 間 科 目 |
1 月 23 日上午 |
1 月 23 日下午 |
語 文 |
8 : 00—1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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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日語) |
10 : 30 ~ 1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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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日語)口試 |
14 : 30 開始 |
注:“英(日)語口試”結束時間視各考點考試人數而定,因我校要求口試階段同一考點考生須等同一學校全部考生考試結束后才可離開,所以,請非考點學校的考生注意返程票的時間不要太早,以免耽誤行程。
4、考生往返考點的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五、錄取辦法
1、我校將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筆試總成績及單科成績、口試成績,參考考生平時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適當兼顧男女生比例,擇優錄取。保送生的錄取計劃和各專業的錄取名額根據考生生源和報考情況而定,招生總數不超過150名。
2、我校將于2010年3月中旬公布擬錄名單,擬錄的考生,如果不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單之列,或有投訴,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對合格的擬錄考生,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報各省級招生部門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同時報教育部學生司備案。
3、已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高校組織的提前招生和全國統一高考,但必須根據各省級招生辦的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報名、體檢等。
4、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身體狀況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5、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屬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