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國語大學2010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9-05-05 12:31:14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根據我校人才培養的需要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接收保送生辦法》等文件有關精神,經我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2010年我校將繼續接收保送生,現將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保送生招生專業及人數
2010年我校保送生招生專業有:
招生專業 |
人數 |
英語、商務英語、英語(旅游)、英語(教育)、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日語、朝鮮語、印地語、泰語、葡萄牙語、意大利語、翻譯等 |
30 |
二、參加保送生錄取選拔測試對象及條件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以下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可以申請報考我校:
(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四)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五)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六)根據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對生源的特殊要求,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向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七)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即曾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和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退役運動員。
(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發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定》(公政治〔2000〕138號)的公安英烈子女。
三、招生操作程序
我校向有關外國語學校通告保送生錄取辦法、招生專業等,保送生報考名額不限。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填寫推薦表,中學將參加我校保送生錄取選拔測試的學生名單公示。
我校單獨組織選拔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筆試內容為語文、外語;測試地點:西安外國語大學。
(一)報名截止時間及交費方式
所有中學于2010年2月25日之前,中學統一將《保送生推薦表》寄至我辦,考務費(每生200元)電匯至我校財務處,過期不再辦理(以信件及電匯單到達時間為準)。
辦公及郵寄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437號 西安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1
交費方法:考務費一律采用郵局電匯交納
電匯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437號西安外國語大學財務處
郵編:710061
電匯備注欄填寫:XX中學保送生考務費及考生姓名
(二)考試時間、考試科目:
報到:請有考試資格的考生本人于2010年3月5日上午8:30—17:00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到西安外國語大學(雁塔校區)招生辦公室(西安市長安南路437號)辦理報到手續,并領取準考證。
2010年3月6-7日:筆試、面試。
(三)考試要求
1、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或學校證明)于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生須提前十五分鐘進入考場。
2、如果因身份證遺失等原因不能證明身份時需開附帶照片并蓋有騎縫章的戶籍證明。
(四)錄取程序
錄取時我校將以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劃定資格線,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參考平時成績,綜合評價,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預錄取學生學校。
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國家教育部招生規定執行,考生須參加當地高招辦組織的高考體檢,如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取消錄取資格。
預錄取名單報教育部、省級高招辦審核、備案,并由省級招辦公示。預錄取名單經審核,我校收到省級招辦錄取名冊后,在高考前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
四、監督機制
(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錄取結果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二)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對于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即取消保送生資格和中學的推薦資格。
(三)監督電話:029-85319173 85309401 85319401
五、本方案由西安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
西安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9年12月
特別注意:語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