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05 19:30:14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委、監察處、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設立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五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
第八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招生計劃與相關考試科目要求以我校在各省公布的來源計劃為準。
第九條 我校為第一批錄取院校,提檔分數線是在各省的第一批本科控制線上。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以內。
第十條 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人數未達到計劃錄取人數時,將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3至5分、依次遞減。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按退檔處理。
對于江蘇省考生,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進檔考生按減去照顧分的投檔分排序,當分數相同時,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高分考生在相應批次錄取期間,在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若考生提出調劑請求,須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的服從調劑保證書等相關材料,由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第十三條 對于加分投檔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投檔,學校錄取專業時以考生實際高考分數為主要依據。實際高考分數相當的情況下,首先優先錄取有加分的考生,其次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理工類參考科目為數學,文史類參考科目為語文)及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創造、體育比賽獲獎考生。
第十四條 往屆生錄取原則同應屆生。
第十五條 根據學校專業設置及培養方式,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 采礦工程專業不宜女生就讀。
2. 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法學專業(涉外方向)不適合非英語語種考生就讀。其他各專業均把英語列為必修課,且部分課程將直接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3. 建筑學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調劑考生不調劑到建筑學專業。
4. 報考信息與計算科學的考生需具有較好的數學基礎。
5. 2010年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兩年后根據就業趨勢和學生的意愿分專業培養,工商管理類包含的專業是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化學類包含的專業是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環境科學類包含的專業是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第十六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英語專業:6000元/人。年,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法學等專業:5000元/人。年,其他各專業:5500元/人。年。住宿費:750~900元/人。年。如果上級主管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獎、貸、助學金制度。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或報考指南,也可訪問學校網站了解。
第二十條 聯系方式
1. 聯系電話:(010)62331534.
2.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丁11號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3.
3. 學校網址:http://www.cumtb.edu.cn,
招生網址:http://jwc.cumtb.edu.cn/zhaoban.jsp
4. 招辦E-mail信箱:cumtbzb@cumtb.edu.cn.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