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8:36:52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規章,做到依法治招,確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黑河學院
注冊地址:黑龍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區學院路1號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院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全面實施“陽光工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依據上級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并負責解決招生及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1、執行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要求進行規范招生;
2、根據國家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以及學校的發展規劃,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章程;
4、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學校基本情況和招生政策;
5、負責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
6、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對錄取新生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8、配合、支持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做好相關服務與協調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監察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及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專業結構及就業率等為依據,克服盲目性和短期行為。
第九條 生源計劃的制定以各地人才需求情況、對等招生協議落實情況、上級總體平衡情況及考生報考我校的生源情況為依據。生源計劃經主管院領導審定,報黑龍江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寄(送)到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整個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一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120%調檔(按各省、市要求而定)。
第十三條根據考生的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再依次錄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
第十四條當考生志愿相同時,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并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要求。
第十五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含數學分數)、相關科目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考生的報考專業以及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學院各專業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條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有關政策和學校專業實際要求,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總分相同,按照專業和相近專業成績高分錄取。
第十九條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我院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考生也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
第二十二條我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設有相應的助學金、伙食補
助、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和省政府助學金。對于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學生,學校將通過為其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廣泛爭取社會資助、充分利用校內自籌特困生資金和國家特困生資助資金,以及助學貸款等方式,解決學生學習和生活的后顧之憂。
第六章 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區學院路1號
郵政編碼:164300
咨詢電話:0456-68422226842888
網址:www.hhxyzsb.com
電子信箱:hhxyzb@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報送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備案后,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黑河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