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北航招生細節已發布 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2019-05-04 22:14:07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今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跟往年一樣,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招生工作組協助招生辦公室在所聘任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聘任。
和往年一樣,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設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監察等事宜。招生監察領導小組組長由校紀委書記擔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北京的八所985院校之一,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校址分學院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學院路校區位于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沙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本科學制四年。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和錄取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該校招生辦組織實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并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調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依據考生實際高考分數和專業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分配專業,【今年北航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調檔時,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錄取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考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除飛行技術專業和國防生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獲得北航專業測試合格證。錄取時,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由高至低錄取。
北航英語專業、飛行技術專業和國防生各專業要求英語語種考生,德語專業要求英語或德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均不限制。
根據有關省份實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錄取改革的建議要求,相應制定了錄取方案。其中: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理科一門限選物理且等級為A,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且等級為A;文科一門限選歷史且等級為A,另一門不限且等級為A。考生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安排專業。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詳見該校在當地公布的招生章程。
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實施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臺僑招生等招生計劃,以及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北航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此外,飛行技術專業按民航飛行員體檢要求執行,國防生按軍隊體檢要求執行。
對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飛行技術專業、國防生(含“雙學籍”飛行國防生)等特殊類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當年相關類別招生規定執行。
京航空航天大學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一次性補助、減免學雜費”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