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專業略有調整
2019-05-06 20:54:41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要求,2016年我校將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不少于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均為理科計劃。招生專業為土木工程、車輛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生物醫學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機械工程、電子信息類、材料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核工程類、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信息工程(航天信息應用)、信息與計算科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軟件工程、信息安全、物聯網工程。
注:我校可根據情況,對招生計劃及專業進行適當調整。如2016年招生專業有所調整,以新專業為準。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4月25日。
2、報名程序:申請人請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進行網上報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寫內容并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1)報名表(報名完成后由系統生成打印,包含中學成績,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
(2)個人自述(系統內對話框處填寫,不少于800字)。
(3)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或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
(4)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上述材料均須掃描或拍照后按系統要求規格上傳,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中學蓋章。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經有關省(區、市)完成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后,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察考生高中階段學習基礎、綜合素質等,擇優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在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學生人數所占比例,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通過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