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2)
2019-04-09 19:41:03網絡整理
第五章 報名與考試
第十二條 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程序為普通高考報名、學校招生網報名、學校現場資格審查、考生簽訂《2019年高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領取單獨招生準考證,具體程序見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的《荊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 單獨招生考試由我校教務處按《荊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工作方案》組織實施,考試時間與地點見單獨招生準考證。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在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下,招生錄取嚴格按照湖北省單獨招生政策規定由學校劃定錄取分數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考生單獨招生考試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優錄條件的考生,優錄加分計入考生總分,并優先錄取。同分依次比較技能操作、專業知識、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各專業錄取學生人數之和不超過單招總計劃數,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湖北省招生信息網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同時公示。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招收職高、中專或技校畢業生,不設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必須以英語為主,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單獨招生錄取考生的專業調整必須在新生入學后提出申請,并且只能在單獨招生各專業之間進行。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考生應積極與學校核實錄取專業和通知書寄送地址及聯系電話;預錄取名單公示期間應主動與學校確認錄取意向。在學校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后不能退檔,也不能再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和補錄,請考生慎重作出放棄自愿的決定。同時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本校的錄取承諾。
第十七條 錄取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通知的報到時間按時報到,無故不報到者一周后學校將按教育部規定注銷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省教育廳、省衛生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鄂教學〔2004〕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生繳費按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核的標準執行:應用化工技術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生·學年,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為6500元/生·學年;公寓住宿費標準為6~4人間1000~1200元/生·學年(以物價部門最新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二十條 因當兵、疾病、轉學、開除等需要離校或退學的,學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到荊州市的手續,入戶手續費由當地派出所收取,學校不收戶口遷移費用。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具體為:(一)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二)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生·學年、二等3000元/生·學年、三等2000元/生·學年。(三)家境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申請學校勤工助學崗位、精準扶貧學生可優先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十章 單獨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信息公示網址:招生咨詢電話:(0716)8022266,8022277,8022299,傳真:(0716)8022251,電子郵箱:jzzyjsxy@126.com,招辦QQ號碼:1874756401,學校微信號:jzit2015,學校網址:http://www.jzit.net.cn,招生網址:http://zs.jzit.net.cn。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監察處,監督電話:0716-802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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