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筑夢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09 10:01:21華南理工大學
二、招生流程
1.報名:
考生提出申請,考生所在中學校長或單位領導必須進行實名審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校長或單位領導在申請表上簽名)。
報考“筑夢計劃”的考生均需采用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8日12:00—4月25日23:59,登錄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確認志愿并提交。
完成有效網上報名后,考生的相關材料須于2019年4月30日前(以寄達郵戳為準)寄(送)達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逾期寄(送)達者視為放棄報考。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和在校表現,如實協助考生提供下述相關寫實性材料(所有申請材料請以A4紙按順序裝訂):
(1)打印并加蓋中學公章的《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
(2)學生本人全文親筆手寫的《個人自薦信》(請結合個人情況,在自薦信中表述對未來的想法,例如將如何服務于學校、地方、國家等);
(3)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復印件、父親(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父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復印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復印件(所有戶口本復印件都須包含其所在戶口本戶主首頁+本人所在頁);
(4)父親及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開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無業者由戶籍所在地開具無業證明,加蓋戶籍所在地管理部門公章;
以上寄(送)的申請材料缺一不可,否則報名無效。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2.資格審核: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所有寄(送)達的申請資料進行初審。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同時由所在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初審結果將于2019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我校不再組織資格測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錄取原則
1.所有“筑夢計劃”初審合格考生其報考條件須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各省級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后即被認定為我校“筑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
2.根據“筑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我校在生源省(區、市)的“筑夢計劃”招生專業計劃數,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根據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專業志愿及我校在生源省(區、市)的“筑夢計劃”招生專業和計劃數,按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考生所填專業須在我校“筑夢計劃”在該省(市、區)投放專業內)。當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則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未達到所在省(區、市)要求者不予錄取。所有“筑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該省普通類一本控制線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區)執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服從專業調劑且當年報考我校才可享受“筑夢計劃”政策;其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要求以當地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3.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色盲、色弱項目不滿足專業要求等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色盲、色弱等色覺評定以高考體檢結果為準),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