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航空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2)
2019-04-07 17:37:07網絡整理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
2019年我校單獨招生計劃為1200人,如報考總生源不足,空余計劃調至高職高專批次統招計劃,詳細專業目錄見附件。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一)已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者。
(二)已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者。其中,非豫戶籍高中起點的一年制中職生(隨遷子女除外)不得參加高職單獨招生考試。
第十四條 考核辦法
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學院自主命題。考核內容由文化基礎綜合考核和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組成。
(一)文化基礎綜合考核
1.考核時間為上午9:30--12:00。(共計150分鐘)
2.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一份試卷,總分300分(其中:語數外各占100分)。
3.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各類中職生源考生和社會考生均需參加。
(二)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
1.考核時間為下午14:00—18:00
2.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認識事物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和處理問題的能力以及對專業的認知和適應能力。各類中職生源考生主要考察考生已獲得相關專業的知識和技能情況。
3.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各類中職生源考生和社會考生均需參加。
(三)考生成績核算
1.考生成績由文化綜合基礎考核成績和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組成。總分=文化綜合基礎考核成績*0.5+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成績*0.5;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錄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2.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者。
我院將根據考生申請,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和結果公示,公示后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進行資格確認,確認通過的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免試錄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我院將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監督下開展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秉承公平原則,進行公開選拔,擇優錄取。
報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體系要求,按照“分數優先”的專業錄取規則,按所報志愿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考生按文化綜合考核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根據我院實際生源情況,可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錄取程序
學院根據招生錄取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擬錄取名單在我院官網公示(公示期5天),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和對口升學考試。
第十七條 自愿放棄
若被我院擬錄取考生因自身原因放棄錄取資格,由考生本人到校填寫《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申請表》,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取消其錄取資格。因個別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產生的缺額,學院將從備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直至額滿為止。
第十八條 加分政策
加分需按照河南省現行高招加分政策執行,如有考生符合加分政策,需于現場確認時,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經我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凡未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一律不予加分。
第十九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到公正、公平、擇優,學院成立了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對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學院招生就業處將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并寄發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