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業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3)
2019-04-07 17:20:53網絡整理
第五章 報考條件與待遇
第十三條 報考條件:已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者和已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者,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均可報考。
第十四條 教育類型: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屬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類型,專科層次。
第十五條 待遇:凡被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通過單獨考試招生被錄取的考生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在校修業三年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后,按國家政策就業。
第六章 報考程序
第十六條 填報志愿:2019年3月19日9時至22日18時,考生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或者河南林業職業學院網站www.hnfjc.cn上到“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的鏈接,進行網上填報志愿,我院招生代碼為6188。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學院于2019年3月22日18時后登陸“河南省單獨招生數據報送平臺”下載志愿填報數據庫,進行資格審查后,在學院網站www.hnfjc.cn上公示單獨考試招生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名單。
第十八條 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請攜帶身份證于3月29日8時至3月30日18時到河南林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現場確認并領取準考證。
第七章 考試
第十九條 考試內容及辦法
考試由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文化基礎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試卷),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300 分。高中生的“文化基礎考試”成績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3科等級成績,換算成對應分數,滿分300分,不再參加學院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等級成績以省招辦提供的數據為準,省招辦沒有提供等級成績的考生,視為沒有該成績,需要正常參加學院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專業理念(技能)、專業素質、儀容儀表、心理素質、表達交流能力、思維應變能力等,考核方式為面試,滿分100 分。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可以出示給考官,考官視情況賦分5-10分。
考生得分:總分=文化基礎考試得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得分。
第二十條 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19年3月31日。9:00—11:00,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參加文化基礎考試;13:00—16:30,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適應性測試)。
2、考試地點:河南林業職業學院。
第八章 錄取與報到
第二十一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有關單獨考生招生文件要求,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我院組織實施。
2、區分考生是否具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情況下,分別劃定文化基礎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兩部分得分都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分類別按總分高低擇優錄取。錄取時尊重考生專業志愿。考生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對在規定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3、我院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www.hnfjc.cn上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后報河南省招辦審核備案,最終確定錄取名單。
4、錄取結果在我院網站公示、查詢。
第二十二條 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廳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 獎勵與資助
第二十三條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在校生可參加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分別是8000元、5000元和2000-40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 學院按25%比例設有學院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年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年800元,三等獎學金每年500元。
第二十五條 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河南省招生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河南林業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