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農業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3)
2019-04-07 15:02:37網絡整理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
考生必須參加高招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錄取原則
1、凡符合《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者優先錄取的,剩余計劃錄取其他考生。
2、錄取辦法
按照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考生科目成績或折合后的成績相加,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報志愿專業的順序擇優錄取。同分的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知識考試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進行依次排序錄取。
(三)單招日程安排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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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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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9時至
3月22日18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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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錄省招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填報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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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至
3月30日18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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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準考證、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提交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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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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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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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至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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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陽農業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考生成績及預錄取新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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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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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預錄取數據上報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完成錄取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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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相關手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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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陽農業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正式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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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陽農業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相關信息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網址:http://www.nyac.cn
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對口升學考試。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學院取得聯系,未經請假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一條 為鼓勵學生勤奮努力,積極進步,學院設立了多種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多種單項獎學金,鼓勵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以上各種獎助學金,每年評定一次,按時發放。對經濟困難學生有資助措施,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二條 學生畢業時通過相關考試可以拿到與專業相關的技能證及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高等專科畢業證書和河南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就業報到證。
第二十三條 通訊地址:南陽市北京大道與雪楓路交叉口大學園區
網址:http://www.nyac.cn E-mail:nyaczsk@126.com
咨詢電話:0377-63393888 63393999 傳真:0377-63393888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河南省教育廳及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陽農業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