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招考招生章程(2)
2019-04-07 12:25:41網絡整理
(三)錄取規則
1.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2.高中生錄取規則:
(1)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劃定“保底線”。
(2)高中生投檔分=文考總分+固定加分,高中生成績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照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投檔分相同時,先同等優先、再按文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文考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后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
3.中職生錄取規則
(1)凡報考我院的中職畢業生,其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應達到省定的專科保底線,在錄取前均須參加我院委托相關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達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參加錄取。
美術類和音樂類考生參加相應類別的專業省級統考,專業省級統考達到專科專業合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錄取。
(2)中職生投檔分=(文考總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測試成績按總分600分折算后的30%;錄取時,按各類別專業志愿平行投檔;各科類各專業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中職生成績分報考類別,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投檔分相同時,先同等優先、再按文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文考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后順序為:專業基礎知識、語文、數學、英語。
(3)各專業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4)錄取工作完成后,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并將被錄取的考生信息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5)凡被我院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2019年普通高考補報名手續,并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
五、各專業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根據閩價費〔2012〕356號和567號及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精神,學院各專業繳費標準及退費辦法如下:
(一)繳費標準:軟件技術專業學費為9000元/生·年,其他各專業學費均為6000元/生·年;
(二)退費辦法:
1.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退還;
2.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退還;
3.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退還;
4.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退還。
六、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高職招考錄取的學生屬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統招學生,學生畢業獲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院的獎、貸、助學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或來電咨詢我院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學院網址:http://www.fjsdxy.com
學院招生辦網址:http://www.fjsdxy.com/zs/
招生咨詢電話:0598-8823857、8823856(兼傳真)
招生咨詢QQ群:188702297
招生投訴電話:0598-8823880
八、本章程由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