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3)
2019-04-07 11:43:43網絡整理
七、外語語種要求
專業培養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八、收費標準及繳費手續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學費標準按照6000元/生·學年收取。教材費、軍訓服裝費等代辦費據實結算。住宿費按照閩價費〔2007〕75號文件執行。退費辦法按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執行。
被我院正式錄取的考生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通過銀行卡辦理繳費注冊手續,因故未按時繳費的,需向學院招生辦提出書面說明并獲得同意,逾期無故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高職招考錄取我院的考生于2019年9月秋季報到入學。
九、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學費、學歷文憑以及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學校的獎、助學金等,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
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院獎學金;對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及助學貸款政策。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根據上級相關規定設立“綠色通道”,對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十、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咨詢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招生辦聯系人: 倪老師 趙老師
聯系電話:0591—83511273(招生辦),83511991(招生辦傳真)
學院招生網址:www.fjcpc.edu.cn/zs
監督舉報電話:0591—83514771(監審處)
十一、 附則
1.本章程僅適用于2019年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高職招考”工作。
2. 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