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2019-04-06 17:01:52網絡整理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65年,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我國最早獨立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公辦高等院校之一、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之一,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批定向培養士官學校,學校還是中航工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四川省高端技術技能型本科試點院校。
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我校2019年繼續開展單獨招生(以下簡稱“單招”)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一、組織保障
(一)學校單招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及社會監督。
(二)單招工作按“招考分離”的原則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組織招生、教務、信息中心及相關部門實施招生宣傳、報名、資格審查、錄取等工作;由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組織教務、保衛、后勤等相關部門實施考試考務工作。
(三)學校紀委對單招工作進行全程全方位監督。
二、招生原則
學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等)報考的,本人不得參與當年單招考務及錄取工作。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