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藝術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2019-04-06 15:57:26網絡整理
四川藝術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為貫徹“從嚴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選拔、公平競爭”的有關規定,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69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院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四川藝術職業學院2019年在川單獨招生工作。
一、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四川藝術職業學院,部編代碼14007,四川招生院校代碼5187。
(二)學院地址: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星藝大道366號
(三)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備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二、組織保障
學院高職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院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學院紀委將對高職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一)學院設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協調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其具體職責是:
1.確定學院單獨招生規模;
2.研究制定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原則和相關工作細則;
3.決定學院的單獨招生計劃分配;
4.討論決定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其它重大問題。
(二)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六個工作組:
1.招生錄取小組(負責部門:招生就業處)
2.綜合測試小組(負責部門:教務處、各系 部)
3.紀檢監察小組(負責部門:監審處)
4.安全保障小組(負責部門:保衛處)
5.宣傳及網絡信息保障小組(負責部門:宣傳部、信息中心)
6.后勤保障小組(負責部門:后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