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師范大學2019年重慶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2)
2019-04-06 10:27:59網絡整理
第三章 招生范圍與類型
第十條 招生范圍:已參加重慶市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重慶市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一條 面向對應類別的中職畢業生招生,培養全日制本科層次人才。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二條 我校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對外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 報名與考試安排
第十三條 考試報名: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區縣考試機構具體實施,與重慶市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同時進行。
第十四條 考試組織: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區縣考試機構、考點院校共同實施。
第六章 錄取規則與查詢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一)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ǘ┪倚绦兄貞c市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循重慶市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照顧政策及相應的投檔規定。
。ㄈ┩藱n原則: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我校對身體達不到要求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六條 我校于錄取結束后在本科招生網(http://zsb.cqnu.edu.cn)上公布各類別、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條 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慶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后,不得再參加重慶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應于秋季統一報到入學。在校就讀期間與通過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標準學制4-5年,學習年限最短不少于標準學制規定的年限1年,最長不超過標準學制規定的年限2年,本科學生在最長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與教學環節,考核合格,修滿所在專業規定的畢業學分,德、智、體、美綜合素質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署名重慶師范大學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經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重慶師范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辦法(修訂)》等文件規定的授位要求的學生,授予相應類別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