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冶金科技職業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2)
2019-04-05 20:14:13網絡整理
(一)測試形式
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學院自主命題,按專業大類進行測試,以面試考核為主,主要測試學生對有關基本技能的掌握和應用。
1、考試分值
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為300分。其中,語言表達能力測試為100分,專業知識及專業技能測試為200分。
2、考試時間
每人測試考核時間不超過10分鐘,其中語言表達能力為5分鐘,專業知識及專業技能測試為5分鐘。
(二)測試時間和地點
測試類型 |
測試時間 |
測試地點 |
備注 |
職業技能測試 (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
4月6日上午 4月13日上午 8:30-11:00 |
安徽冶金科技 職業學院 |
考生根據本人實際狀況自行選擇測試時間,只能選擇其中一天 |
(三)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準考證領取及繳費
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準考證于2019年4月5日(選擇參加4月6日測試的考生)和4月12日(選擇參加4月13日測試的考生)由我院招生辦公室統一發放,發放地點:安徽馬鞍山市湖西南路555號安徽冶金科技職業學院(學院圖書樓一樓大廳)。
領取準考證時應攜帶: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符合免試、加分條件的考生出具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僅提供復印件無效)。
學院按照安徽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考生收取測試費:100元/生。(領準考證時繳納)
(四)考生測試總成績計算規則
報考我院分類考試招生考核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分類考試招生加分
(五)免試及加分政策
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錄取,具體辦法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執行。
七、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廳領導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由學院統一組織錄取。
1、學院在分類考試招生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確保錄取公平、公正、公開。
2、達線的考生將依據考核總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隨機錄取到其它專業。錄取時,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3、若考生總成績相同,按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排序,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仍相同時,則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序。
4、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八、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和學歷證書種類:
安徽冶金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九、收費標準: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