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2)
2019-04-05 10:56:04網絡整理
(二)面試內容:
(1)學前教育專業:身高測量、五官形體檢查、言語水平測試、音準測試、色覺、舞蹈動作測試;
(2)音樂教育專業:身高測量、五官形體檢查、言語水平測試、音準測試、舞蹈動作測試;
(3)美術教育專業:身高測量、五官形體檢查、言語水平測試、色覺;
(4)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身高測量、五官形體檢查、言語水平測試、英語口語測試、心理測試。
四、錄取
(一)師范類專業、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按照文化測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二)其他高職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按照文化測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三)藝術類專業須有省藝術統考成績,且專業、文化聯測成績合格,按照“專業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按照省藝術統考成績、文化測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四)報考師范類專業和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不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不影響其它高職類專業錄取。
五、其他
根據考生報考的具體情況,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學校可對科類與專業間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六、日程安排
時間 內 容
2月22-24日 網上報名并填報志愿、繳納報名考試費,學校審核報名資格
3月10日前 報名資格審核
3月16-17日 學業水平必測科目補考(各省轄市考點)
3月18日 文化科目聯合測試(各省轄市考點)
4月10日前 發布文化聯測成績,供考生查詢
4月14日 報考師范類和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考生參加面試
4月25日 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通過錄取系統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4月26日 省教育考試院統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
4月28日 9:00-12:00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報系統中申請調劑
4月29日 擬調劑錄取名單上傳錄取系統
5月1日 寄發錄取通知書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全面工作,加強對提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二)提前招生堅持行政監督與自我約束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學校紀委全程參與提前招生的每一個環節。
八、違規處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