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關規定和要求,2019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選考科目 | 體檢限制 | 備注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 |
物理或 化學 |
色盲 | 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2 | 無 | 理學院 |
三、報名條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上海市高中畢業生,在高中階段獲得中國科協舉辦的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聯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者即可報名。考生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
四、網上報名
2019年3月29日至4月15日,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一)網上報名時,報名類型選擇“普通自主”,考生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
(二)考生根據興趣可以報1-2個專業志愿。
(三)網上報名成功后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 2019 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該申請表須本人簽字、中學核實信息、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上傳至報名系統;未簽字蓋章者,視為報名無效。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競賽證書等佐證材料的掃描件必須上傳至報名系統(參加復試時需出示證書原件以備核查); 未按要求上傳者,其獲獎情況等不予認可。考生申請材料中有關競賽證書等應在報名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五)個人陳述:體現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品質,突出本人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方面的內容,字數在 1000 字左右。個人陳述須本人簽字后上傳報名系統。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將組織各學科專家成立審核小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公正、客觀、全面地評價,同時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二)初試
1.初試科目:數學
2.初試確認、繳費
6月1日至6月10日,初審通過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繳費,然后下載打印“初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初試資格。
繳費金額:40元(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價費〔2006〕5號)。
3.初試時間、地點
時間:6月12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初試準考證”)
(三)復試
1.復試資格查詢
我校將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1:2,確定并公布獲得復試資格考生名單。
查詢時間:6月14日
查詢網站:報名系統
2.復試確認
6月14日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在網上http://bks.shu.edu.cn/進行復試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試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復試資格。
3.復試時間、地點
時間:6月16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復試準考證”)
4.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分為體育測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1)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項目:立定跳遠。考生的體育測試結果將作為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
(2)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道德品質、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勞動實踐,以及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數理邏輯、溝通反應等方面的綜合能力。面試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專家將根據上海大學人才培養理念,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面試情況進行評分。
(四)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專業及所獲優惠政策
1.合成成績計算
合成成績=初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專業
將考生合成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平行志愿方式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專業。如合成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確定入選名單及專業。
3.優惠政策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含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加分)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自主招生控制線線上15分及以上,即可予以錄取。
4.將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入選專業及所獲優惠政策報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入選結果查詢
查詢時間:6月23日
查詢網站:http://bks.shu.edu.cn/
(五)信息公示
1.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2.初審通過的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名稱、內容等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詳盡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
3.入選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
六、錄取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9年高考,達到優惠政策要求并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上海大學志愿,我校將依據考生獲得的優惠政策和專業進行錄取。
七、新生復查
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時,將省級招辦提供的電子、紙質檔案與自主招生的申請材料逐一進行比對,必要時將組織學科專家開展復測。
八、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一)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二)我校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選拔程序。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面試順序考前隨機抽簽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三)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向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反映。
九、其他
(一)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入學前發現的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對于自主招生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二)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執行考試回避制度,參與自主招生的專家及工作人員須簽訂承諾書,專家及工作人員中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利害關系者)參加考試,均須主動申請回避,若違反回避制度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四)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五)咨詢電話:021-66134148 監督電話:021-66132857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30
附件:上海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體育測試項目與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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