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選考科目
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報考理工一類,高考選考科目須為化學;報考理工二類,高考選考科目須為物理;報考經濟管理類,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均可。
8.確認考試
初審合格的考生需及時確認是否參加學校選拔考試,未按時進行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確認考試時間截止后,學校不再進行系統修改。
9.體育測試
報到當天14:00-17:30進行體育測試,內容測試項目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測試得分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準為準,未達標者不能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建議考生購買測試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測試時如遇風雨天氣,測試安排另行通知。
10.選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
(1)筆試科目為數學;
(2)面試分組:分為理工一類、理工二類、經濟管理類三大類。
理工一類:側重考查數學與化學知識;理工二類:側重考查數學與物理知識;經濟管理類:側重考查綜合知識。
11.專業認定
根據考生所報的專業志愿和考試成績,在同一專業類別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認定考生的專業。考生請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12.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其成績滿足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相關規定,按要求進行志愿填報,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優惠政策。自主招生計劃不占各省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名額。
13.我校自主招生考試統一在校本部舉行,不在京外另設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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