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2)
2019-03-19 13:48:43西藏教育考試院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對區內世居兩代以上(含兩代)的少數民族考生實行單獨劃線。
(三)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人事廳等部門關于改革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意見的通知》(藏政發〔2003〕19號)精神,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學生(含師范類)畢業后實行積極的就業政策。
2019-03-19 13:48:43西藏教育考試院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對區內世居兩代以上(含兩代)的少數民族考生實行單獨劃線。
(三)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人事廳等部門關于改革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意見的通知》(藏政發〔2003〕19號)精神,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學生(含師范類)畢業后實行積極的就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