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高考方案公布
2019-03-18 17:23:48中國教育報
一、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自2017年9月1日起,從高一年級開始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01、考試科目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3門科目。
02、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1)考試內容
合格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課程要求為依據;
等級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課程和選修Ⅰ課程要求為依據。
(2)考試科目及對象
所有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考試對象為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設等級性考試。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參加3門科目考試。考試對象僅限當年參加本市統一高考的考生。
(3)考試時間及成績呈現形式
合格性考試時間
合格性考試中體育與健康考試安排在高三第二學期,藝術(音樂、美術)考試安排在高三第一學期末,其余11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每學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每學期末。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首次參加合格性考試時間為高一第二學期末。學生在完成每門科目必修課程后即可參加合格性考試,做到隨教、隨考、隨清。
合格性考試成績呈現形式
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達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畢業的必要條件和高中同等學歷認定的主要依據。當次考試不合格,可參加以后學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試,全市不單獨組織補考。
等級性考試時間
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參加3門科目考試。等級性考試每學年組織1次,安排在每年的6月。
等級性考試成績呈現形式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為5個等級,等級根據原始分劃定,成績當年有效,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當年總成績。
高等院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自主提出選考科目范圍,并提前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