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3)
2019-03-07 16:58:36湖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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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7.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和考生填報志愿的重要依據,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完整、準確、表述規范,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28.高校應將藝術類專業的文理科計劃分配方式、使用專業成績類型、錄取規則、分數線要求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且不存在歧義。
29.凡根據高校要求申請進入藝術類平行組的院校(專業),其招生章程中應當制定與我省文件要求相符的投檔規則。如章程中的投檔規則未明確的,學校須來函說明清楚,認可我省平行志愿統一的投檔排序規則以及我省統一劃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數線和專業控制分數線,同時,其招生計劃必須分到文科和理科。
30.凡根據高校要求申請進入藝術類非平行組的院校(專業),其招生章程中應明確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對優惠加分的使用方法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含直接志愿和服從志愿)的安排辦法等內容,未在章程中明確的,學校須來函說明清楚,并負責對相關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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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31.對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執行;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務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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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2.本辦法由湖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規定,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33.我省過去規定與本實施辦法不一致的,以本實施辦法為準。本辦法未涉及的相關事項,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湖南省2019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34.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辦法另行通知。
35.我省藝術類高職(專科)層次藝術專業范圍見附件,不在范圍內的專業不能作為藝術類專業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