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9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2)
2019-02-14 14:48:39中國高校之窗
一、材料初審:我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后將于2019年3月11日在平臺通知初審結果,請考生及時登錄平臺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于3月15日前登錄報名平臺繳納測試費。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3月20日-3月23日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和廣東省財政廳物價標準,我校收取考試費200元/人。
二、測試分為文化課筆試和藝術專項測試:
1.文化課筆試科目:綜合卷(語文、數學、英語)?偡15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藝術專項測試采取“現場錄制考生音像、另行組織專家匿名評審”的方式。
測試內容詳見附件2
測試時間:2019年3月23日
測試地點:中山大學
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名單確定:根據測試成績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予以公示。其中,對于藝術專項測試特別突出的考生公示為“優秀”,該類考生數量不超過教育部規定的“一本線”名額。
第五條 錄取政策
一、認定為“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且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
其中,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
二、認定為“優秀”的考生,高考錄取成績可降至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對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線、二本線的省份,按照各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監督管理
一、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的有關規定,若所在省(區、市)組織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則考生必須參加并取得相應等級方可享受中山大學的優惠政策。
二、考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三、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考生入校后自動成為學生藝術團團員,按規定和學校簽訂協議書并參加藝術團的日常訓練、有關演出和比賽。若違反協議,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關規定開展高水平藝術團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
六、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
第七條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于2019年1月24日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19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藝術教育中心電話:020-84115568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